2016年11月,黃男也在Ptt jok版貼文「【笑話】愛林鳳營的看仔細,今晚上10點,公視第13台已查出來。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公視會播當年頂新做『多氯聯苯毒害』專輯」等語,味全再提告。
黃男承認收到別人文章後轉載,非惡意誹謗味全。檢方調閱CAS、SGS檢測報告,確認林鳳營無化學物質,考量黃男留言時間與食安事件隔3年,且公視已澄清無此報導,黃男卻未經查證就貼文。
開庭時黃男認罪被依誹謗罪判刑3月,因雙方放棄上訴定讞。味全表示,對已澄清過不實指控,若網友持續轉載,未來都會循法律解決。
小編評:這案子上次是不起訴,這次卻判三個月,看來不同法官對同一案子的解讀差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