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標示新制,最快106年7月上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才能標黑巧克力,且若用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也要標示,新制最快明年7月上路

規範範圍為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等塊狀、不含餡的巧克力

草案規定,以可可脂混合可可粉、可可膏為原料,且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應標示為黑巧克力或巧克力

以可可脂及奶粉為原料,且其可可脂含量至少20%、牛乳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應標示為白巧克力或巧克力

以可可脂及乳粉混合可可粉、可可膏為原料,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非脂可可固形物2.5%、牛乳固形物至少12%者,品名應標示為牛奶巧克力或巧克力

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者,不論添加量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或等同字義;若添加量超過產品總重量5%者,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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