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食品管理新制108年1月起實施,來看看有哪幾項! (2018/12/27,TFDA公告)
108年即將來臨,七項食品管理新制將於新年一月起實施:
一、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整合各項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特定污染物質之規範,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
二、 「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要求醬油產品應於包裝明顯處,依其製程標示「速成」、「水解」、「混合(調合)」或「釀造」字樣,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
三、 「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納入33類食品業者分期程實施,其中自108年1月1日起,「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等4類食品類別且資本額達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他食品」等5類食品類別且資本額達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應實施強制檢驗。
四、 「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納入25類食品業者分階段建立,其中自108年1月1日起,「食品添加物」業者應實施電子發票,「農產植物製品、 菇(蕈)類及藻類之冷凍、冷藏、脫水、醃漬、凝膠及餡料製品、植物蛋白及其製品」、「其他食品食品製造業」、「餐盒食品販售業」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五、 「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納入15類業別及規模,採分階段實施,其中自108年1月1日起,「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盒」應置食品技師或營養師;「食用油脂業」、「罐頭食品業」、「蛋製品業」、「麵條及粉條業」、「醬油業」、「食用醋業」、「調味醬業」、「非酒精飲料業」應置食品技師。
六、 「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盒之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期以提升鐵路運輸業供應餐盒之衛生安全並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七、 「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擴大產品品項,納入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
2019年即將實施的新制中,「禁用一次性吸管」將在7月1日啟動,屆時包括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超過8000個場所,將不會提供一次性吸管。
同樣是環保新制,宜蘭縣因過去曾發生民眾將爆裂物混入垃圾中丟棄,造成垃圾車進行壓縮時發生氣爆傷人的意外,因此從2019年元旦起,規定一律得使用透明垃圾袋。
宜蘭縣環保局表示,規定中並非得使用完全透明垃圾袋,常見的紅白、綠色、藍色等半透明塑膠袋仍可使用,只要能讓清潔人員看到內容物即可;相反的,看不到內容物的垃圾袋將被拒收,還會破袋檢查,只要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危險物品,就會開罰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