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年6至7月聯合全國各地衛生局對全國登錄有案37家「液蛋製造業者」進行大稽查,查核結果在15日公布,幾乎是滿江紅。37家業者中,22家業者初驗發現分別有登錄資料不齊全、未建立廢棄物清運紀錄或未落實病媒防治及環境衛生不佳等GHP缺失,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才全數合格,等於是補考過關。
而日前被爆出收購過期、發霉的臭雞蛋混入一般蛋液的桃園「元山蛋品」,此次稽查就被發現貯放逾期蛋液75公斤,當場由桃園衛生局全數封存,並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未料近日卻被爆出元山購逾期蛋混入一般蛋液賣黑心蛋液。
此外,此波稽查也抽驗81件液蛋檢驗是否含沙門氏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其中8件檢出沙門氏桿菌(益信號、興昭宏蛋品有限公司、元山蛋品有限公司、鴻陞蛋品有限公司、德鮮食品農產行、新英蛋品科技有限公司),台中市大雅區鴻陞蛋品公司「未殺菌液態蛋全蛋」驗出沙門氏菌;檢驗結果出爐後,台中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0萬元罰款,並要求業者回收下架,唯業者已將該批37公斤問題液蛋銷往下游餐廳製成蛋花湯等湯品全數用完。
連結:107年「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TFDA公告)
食藥署於今(107)年6至7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食品業者登錄在案且常態性製售液蛋之全國37家製造業者啟動稽查專案。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原料蛋來源及使用情形、追溯追蹤系統及是否使用逾期原料蛋或產品等;另抽驗原料蛋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液蛋產品則檢驗沙門氏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
本次專案查核結果,有22家業者分別因食品業者登錄資料不齊全、未建立廢棄物清運紀錄或未落實病媒防治及環境衛生不佳等GHP缺失,經衛生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後均已複查合格;另查獲1家業者貯放逾期蛋液共75公斤,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現場全數封存,並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抽驗34件生鮮原料蛋檢驗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抽驗81件液蛋檢驗沙門氏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其中8件檢出沙門氏桿菌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共計裁處84萬元罰鍰。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相關規定,倘經衛生單位查獲GHP相關缺失,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貯存逾期產品或產品經檢出不符規定,則違反同法第15條相關規定,可依第44條逕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產品則須下架回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