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衛福部提「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 預計2020年元旦上路
連結:預告訂定「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TFDA公告)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不定期抽檢食品內微生物、農藥毒素…等含量。為進一步整合有關食品微生物之相關標準,衛福部經參考國際管理趨勢、風險評估及國內需求,重新評估並提出「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將自即日起展開60天之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該草案也訂出預計2020年元旦實行上路的時程。
衛福部指出,「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研訂重點,除整合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微生物之管理規範外,亦針對食品分類進行調整,以使管理之範疇更為明確。此次修正新增部分指標性病原菌(如:沙門氏菌)、擴大腸內菌群之監測對象為腸桿菌科(Enterobacteriaceae),取代部分傳統之衛生指標菌(如:大腸桿菌群),以使相關例行性衛生監測結果更具風險代表性;另外,並參考國際管理趨勢,改以微生物採樣計畫(sampling plan)要求,提高採樣數,以使相關監測結果更具統計代表性。
衛福部表示,針對微生物採樣計畫之要求,係繼2014年研修「嬰兒食品類衛生及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後再次提出,考量與過去相關抽樣監測之模式有大幅度之調整,且針對特殊個案之採樣方式宜另有更為完善之配套措施,故此次同時提出「食品中微生物採樣計畫及原則指引」之草案,以提供實務採樣執行層面之參考。
衛福部表示,考量該標準將大幅調整採樣方式、採樣數量及管理模式,相關實驗室、資訊系統之架接及有關抽驗辦法均需配套調整,因此該標準預定將延長緩衝期至2020年1月1日實施。
連結:為把關食物不被致病菌污染 衛福部增列檢驗「腸桿菌科」(食力)
過去用來監控食品衛生的指標菌為總生菌數、大腸桿菌、以及大腸桿菌群,然而總生菌數多並不代表該食品受到污染,可能是該食品所含的益菌數多,如優酪乳。大部分的大腸桿菌不會致病,只有特殊的血清型大腸桿菌會造成嚴重的食物中毒。
此外,大腸桿菌群指的是一群細菌,在這一群中並非每個都具致病力。過去選擇使用大腸桿菌與大腸桿菌群作為食品衛生指菌,是因篩檢方法快速, 48小時後即可以有結果,然而卻不如測定食源性致病菌來的精準(如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相對的若是要針對食源性致病菌作篩檢,其篩檢結果須等待約1週的時間,在時效性上不如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來的快速。
因此,此次草案參考歐盟相關標準後,重新評估提出「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草案,整合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微生物管理規範外,針對食品分類也進行調整,如:(1)修正新增部分指標性病原菌,取代部分傳統衛生指標菌(如:大腸桿菌群),擴增腸桿菌科(Enterobacteriaceae)為腸內菌群監測對象,可讓相關例行性衛生監測結果更具風險代表性。(2)修改微生物採樣計畫(sampling plan)要求,提高採樣數,讓相關監測結果更具統計代表性。
小編評:大修法來囉,這個會影響業界自主品管的檢驗抽樣方式很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