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了解市面販售的塑膠娃娃玩具品質,今年第1季於百貨公司、玩具店、量販店等通路購入20件塑膠娃娃樣品,發現3款在中國生產、單價偏低的塑膠娃娃「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166到240倍。
品質部分,3件分別由鑫大原實業社、鑫冠宇有限公司及藝順有限公司進口大陸製的塑膠娃娃,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超標。
標檢局依照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系列標準檢測,品質項目檢驗物理性及電驅動性、化學性等,其中品質項目的化學性部分,共有3件樣品的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
根據標檢局查驗結果,塑化劑超標的3款塑膠玩具皆在中國製造,且在採購樣品中單價也偏低,16元的玩具超標240倍、88元超標190倍、135元則是超過166倍,超標部分主要是玩具臉部的軟塑膠,至於娃娃的手、腳同樣也有塑化劑超標情況。
標檢局指出,20件樣品的「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符合規定,分別是警告字體、警告內容字體大小未達規定標準。
連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塑膠娃娃玩具」檢測結果(標準檢驗局)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塑膠娃娃玩具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標準檢測「物理性(如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電驅動性」及「化學性(包含8種重金屬含量【鉛、鎘、汞、鉻、砷、錫、銻、鋇】與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DEP、DM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等,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 品質項目
(一)物理性及電驅動性部分:全數符合規定。
(二)化學性部分:1. 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計有3件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2. 8種重金屬含量:全數符合規定。
二、 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計2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警告」字體未依規定大於5mm ×5mm,警告內容字體未依規定大於1.5mm ×1.5mm。
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限期回收、改正之商品,並得沒入、銷燬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