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今(19)日表示,明年3月1日起,雞肉、豬肉也需清楚標明產地來源,違者將依法開罰3至15萬元;若業者以低價肉品混充國產肉等高價產品販售,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將罰1500萬元。
農委會指出,台灣每年進口雞肉12萬噸,占國內肉雞市場的4成,而進口豬肉約4萬噸,但一般通路業者較少清楚標示產品來源,讓消費者難以得知購買的肉類究竟是國產還是進口。
農委會表示,未來實施強制產地標示後,無論雞、豬肉是國產還是進口,業者皆需依法標示,否則就會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開罰3至15萬;若涉嫌摻偽、假冒,就有可能重罰1500萬元。此案預計明年1月開始宣導2個月,3月1日將正式上路。
小編評:我想知道農委會這方面的法律依據來源是?這個政策怎麼之前都無聲無息?
來源: 消費者報導:美雞肉遭細菌汙染
美國「消費者報導」雜誌今天公布的分析報告顯示,美國出售的幾乎所有生雞肉都含有可能有害的細菌,例如沙門氏菌和大腸桿菌。美國農業部尚未就此說法作出回應
在26州採購316份生雞胸肉檢驗,「發現幾乎所有雞肉裡都有可能有害的細菌,包括有機品牌也一樣」
來自四個最大品牌(Perdue、Pilgrim’s、Sanderson Farms和Tyson)的雞肉「帶菌量令人擔心」
這項研究也分析了來自一些主要零售業者的雞肉,包括沃爾瑪公司(Wal-Mart Stores)、完全食品市場公司(Whole Foods)、克羅格公司(Kroger)和喬氏連鎖超市(Trader Joe’s)
小編OS: 看來產地標是真的很重要囉, 最重要的是烹調雞肉需要妥善清洗 & 加熱完全(要熟熟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