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與縣市政府衛生局啟動醬油工廠專案稽查,查核醬油工廠之醬油製程、使用原料、製造環境等。總計查核51家醬油工廠,其中50家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1家新亞醬園工廠生產之「金梅醬油」因標示成分未依含量由高到低標示「水、 大豆胺基酸液、食鹽」及標示成分名稱「大豆」未如實標示「大豆胺基酸液」與法規不符,所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與第28條對該業者處7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連結:醬油工廠專案稽查結果
小編評:原來現在的醬油,已經不是用大豆釀造的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