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因應春節即將到來,啟動「食在安心」專案計劃,針對市售年節食品進行抽驗,抽驗107件食品中,有6件不合格,包括5件酸菜、1件筍乾,都被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此次針對市售肉加工品、水加工品、南北乾貨、酸菜、筍乾、糖果、餅乾、瓜子開心果等進行第一批抽驗,檢驗不合格產品已責令販售業者限期下架,衛生局也積極追查源頭廠商,販售業者如繼續販售同批違法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這邊分享一下法規標準。(1)酸菜的漂白劑(二氧化硫)標準,應以「其他加工食品」標準辦理,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 0.030 g/kg以下為標準;(2)筍乾產品之加工製程中,經過日曬或乾燥等脫水製程,則歸屬脫水蔬菜,其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50g/kg;如其製程中僅以鹽或調味料醃漬,並無乾燥脫水之製程,則屬醃漬蔬菜(見其他加工食品規範)其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030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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