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推新版食品添加物草案,添加物細分28大類、新建食品分類系統

連結:食品添加物 將可上網查詢

連結:怕黑心添加物下肚?食藥署開放上網查詢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祭出新政策,重新編列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將所有加工食品分成17大類、300多個細項,每項食品有相對應、可使用的添加物種類名稱,並開放民眾上網查詢。

新規定除重新擬定17項食品分類,也將添加物種類從17類擴增為28類,食品與添加物相互對應、正面表列,沒有表列的就不能使用。例如目前二氧化矽、檸檬酸等添加物,統一稱為「品質改良劑」,未來這2項物質將被歸到不同類別,可添加的食品也有規範。

食藥署科長高怡婷說,檸檬酸是用來調整食品酸鹼度,與抗結塊、抗起泡功能不同,可使用的食品也不見得一樣,一旦新規定上路後,就不再屬於品質改良這麼空泛的用法,而明確指出「酸度調整劑」,對業者與民眾都較清楚。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說,抗氧化劑、防腐劑和甜味劑須標示用途,以加工肉品常用的亞硝酸鹽為例,可維持鮮紅肉色外,可以防止肉毒桿菌中毒,同時具有保色、防腐功能,若業者使用該產品功能為防腐,產品標示就須註明「亞硝酸鹽(防腐劑)」,讓消費者清楚知道。

小編評:附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初稿第二版,小編覺得新版添加物法規草案是個進步的法規,很多東西都有更詳細的說明,尤其是食品分類系統更明確了產品的分類,讓業界有個完整明確的依據。影響業界甚鉅,有興趣的人自己下載來看吧!

連結:新版食添草案 增需標示防腐劑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表示,包裝食品上,食品添加物僅需要標示甜味劑、防腐劑以及抗氧化劑,其餘的項目像是品質改良劑等,都不需要標示,新版的食品添加物草案,將多重用途的食品添加物加以分類,原本僅是保色劑的亞硝酸鹽,將會納入新版的防腐劑,至於亞硫酸鹽則是被視為漂白劑,目前也被認定有防腐效果,未來業者使用都必須要明確標示。

小編評:雖然這篇報導語意亂七八糟,但是我把一些新的重點畫起來給大家看。

連結:食品添加物分類大幅修改 細分28項 使用規範更明確(上下游)

食藥署還導入「食品分類系統」,將食品區分成乳及乳製品、食用冰品、烘焙食品、調味品等17類,以常添加於各類食品的檸檬酸為例,在現有的《規格標準》中,使用範圍僅籠統寫「各類食品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新版《規格標準》細緻規定出哪些食物適量添加、哪些食物有限量規定。

新版《規格標準》重新整理添加物分類,共分成抗結塊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增量劑、乳化劑、麵粉處理劑等28類。其中舊版的「品質改良劑」變動最大,過去品質改良劑常被外界質疑究竟是「改良什麼?」,新版中將此類添加物依使用特性分成抗起泡劑、酸度調節劑等類,舊有類別名「品質改良劑」因此被刪除。

食藥署目前已將新版《食品添加物標準草案》初稿上網公開,,若有相關意見可寄送到foodar@tqf.org.tw信箱,或是去函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9號6樓「新版食品添加物草案產服組」收。食藥署預計在11月20日前整合各方意見,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公布第二版草稿,再進行一次意見蒐集,若順利希望明年底能將《食品添加物標準草案》送上預告程序,最快期盼能在2018年上路。

小編評:這篇上下游的報導對新版的《食品添加物標準草案》說明比較仔細一點。

連結:食品添加物標準增修訂程序說明(TFDA公告)

業者如果有增列或修正申請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之需求,應依申請項目,備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應列載資料,如涉及使用範圍及限量之修正,還需提供國人膳食風險評估資料,送予食藥署辦理審查及行政作業程序。所送資料經確認完整性後,將研擬草案依食安法之規定送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通過,並辦理草案預告徵詢各界意見,俟完成各項程序後才會正式發布施行。

以修正硫酸鈣規格為例,食藥署於103年12月11日接獲廠商修正硫酸鈣規格之申請案後,即依程序收集各國之管理規範,草案經送食品安全及營養諮議會審查通過後,並經104年3月9日以部授食字1041300575公告預告草案徵求意見,完成這些程序後,始於104年6月24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301022號令發布增列無水硫酸鈣之規格標準,相關作業均依標準程序辦理。

小編評:有需要的人快去提出,印象中以前有業者在爭取濕麵可以加防腐劑,快趁這機會提出補增阿。

連結:擬放寬「磷酸鹽」添加量!醫憂:增心血管疾病

衛福部推新版食品添加物草案,被學者質疑,磷酸鹽的含量大幅放寬,跟現在的規定相差的3倍之多,不管是麵包、麵條、貢丸等等,學者擔心雖然食物會變得好吃,不過攝取過多的磷酸鹽恐怕會增加高血磷症,併發心血管疾病甚至血管鈣化。

衛福部打算放寬現行磷酸鹽添加標準,學者發現,將從現在每公斤3千毫克,最多到4萬4千毫克,以麵包來說,每公斤從3千毫克變成9千3百毫克,食品會變得越來越好吃,但罹患心血管疾病的人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多,因為吃太多磷酸鹽會有血管鈣化、腎臟疾病、高血磷症併發心血管疾病,不過食藥署強調,草案在11月20日以前都還在廣納意見,要取得各方共識才會公告實施。

小編評:開始吵磷酸鹽議題了,這似乎每年都會在媒體上吵一兩次。

連結:磷酸鹽食品添加物規範將依國人膳食風險評估結果及各界建議研擬(TFDA公告)

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於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屬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Phosphate計為3 g/kg以下;亦屬第(十三)類結著劑,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煉製品;用量以Phosphate 計為3 g/kg 以下。經查國際間食品添加物相關規定,日本及美國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可用於各類食品,並無使用限量的規範;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及歐盟則是依據不同的食品類別,而有不同的使用限量規範,食藥署今(104)年公開之草案初稿,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規範係參考Codex之規範,300餘項食品類別中僅開放91項食品類別可使用磷酸鹽,使用限量則依實際加工需求訂定10到44,000 mg/kg限量範圍,其規範較現行標準嚴謹。

食藥署正同步進行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國人膳食風險評估計畫,將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調整使用範圍及限量,新標準也將依食安法之規定送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通過後,辦理草案之預告徵詢各界意見,俟完成各項程序後才會正式發布施行。

小編評:官方說法,供參,不過其實磷酸鹽問題,小編真的不怎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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