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屢獲檢舉,民眾網拍未用完隱形眼鏡、OK繃等產品,今年五月前查獲253件違規,當中有清寒女大生網拍剩餘OK繃,直到稽查人員找上門得知觸法,但哭著求情也沒用,最後依藥事法開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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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5月,共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共253件,查獲違規產品項目其中以止鼾器55件(21%)、低週波治療器47件(18.5%)、經絡通治療儀相關產品21件及其他130件(血壓計、退熱貼、隱形眼鏡、OK繃等)為最常見,違規來源以露天拍賣、Yahoo拍賣及臉書居多。高雄市衛生局呼籲民眾,網路拍賣並不是什麼都可以賣,刊登販售商品前應詳閱拍賣平台公告的禁止事項,並注意產品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以免誤刊而受罰。
連結:民眾不懂法令,上網賣藥品醫療器材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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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請醫療器材郵購買賣通路,需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藥商許可執照及登記郵購買賣通路事項,必須具有實體通路營業處所,才可在網路販售藥物。另外藥商目前僅許可「乙類成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13品項)」等項目可在網路販售,如果未申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及郵購買賣通路執照即於網路刊登販售醫療器材,依據藥事法規定將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經查獲者處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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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所以網路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有一定的門檻,應先取得藥商資格並向衛生局登記郵購買賣通路類型、郵購買賣通路連結及諮詢專線,並具有實體通路營業場所,才可在網路販售已開放且經核准的醫療器材。網頁中應刊登醫療器材產品之許可證字號、品名、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地址及藥商許可執照所載之名稱、地址及執照字號等相關資訊。
食藥署呼籲,可用郵購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僅包含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衛生套、衛生棉條、免縫膠帶等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且僅限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且具有實體店面之藥商於網路公開販售,民眾如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家中無需使用之醫療器材,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