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草案,「一氧化二氮(笑氣)」明年起改列食品添加物,從嚴管理

連結:咖啡奶泡含「笑氣」 明年起改列食品添加物「從嚴管理」

連結:食品用笑氣改列食品添加物管理 最快明年上路

食藥署今(29)日預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一氧化二氮改列食品添加物從嚴管理。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經常使用於鮮奶油加工,咖啡奶泡與漂浮咖啡都可見其蹤跡,新制預計於2020年元旦正式上路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表示,一氧化二氮現以一般食品原料管理,未來列入食品添加物品項後,不僅純度要求更嚴格,也需在上市前經過食品查驗登記許可方可販售。

一氧化二氮為俗稱的笑氣,醫療上則常用於麻醉使用,食品則運用在起泡劑、助推劑等,像是噴式鮮奶油中就會添加一氧化二氮,透過壓縮氣體,增加奶油體積,常見的漂浮咖啡、蛋糕裝飾等都會使用到相關產品。。

魏任廷說,台灣一年使用量約30至40噸,依照現行衛生標準,純度僅需97%就達標,而食藥署參考國際標準,將純度加嚴,未來須達到99%以上方可販售

連結:預告一氧化二氮移列至食品添加物管理,並配合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TFDA公告)

連結: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TFDA公告)

連結:預告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TFDA公告)

衛生福利部於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擬與國際管理趨勢一致,將一氧化二氮移列至食品添加物管理,並配合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

本次修正係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所訂標準,訂定一氧化二氮使用之食品範圍、限量、限制及規格標準之規定,與國際規範調和。並配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草案」,預告廢止食品用一氧化二氮衛生標準。未來一氧化二氮移列為食品添加物後,即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4條第1項第7款規定,按本草案規定之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及使用限制,於產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需時使用」等文字。

食品藥物管理署強調,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善盡自主管理之責任,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之業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9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業者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安法第47條第8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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