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養雞免偷用芬普尼!將核准使用艾克蝨驅蟲 食藥署先預告弗雷拉納殘留容許量(農傳媒)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修正草案,訂定弗雷拉納(Fluralaner)使用於雞肉及雞蛋等產品的殘留標準,弗雷拉納可用於驅蟲,是除除蝨除滿用藥,食藥署參考歐盟及紐西蘭的規定,預告弗雷拉納於雞肉、雞蛋、雞皮,以及雞肉臟的殘留標準,預告期60天;同時,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將再召開一次藥品技術審查會,討論停藥期。
農委會防檢局動物防疫組長徐榮彬表示,芬普尼不能用於雞隻的驅蟲除蝨,但養雞有時會遇到雞蝨的問題,藥廠向農委會申請核准弗雷拉納的使用,農委會技審會審查後認為可使用,因此,食藥署參照歐盟及紐西蘭的殘留標準制定我國的弗雷拉納殘留容許量。
根據食藥署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的增修定,弗雷拉納僅能用於雞,各部分殘留容許如下:肌肉0.06ppm、肝0.6ppm、腎0.4ppm、脂及皮0.6ppm、蛋1ppm,殘留部位及殘留容許量均比照紐西蘭標準。
連結: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草案(TFDA公告)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