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蘋果西打出現沈澱物 9月28日前製造品下架(2018/11/13)
連結:蘋果西打2公升裝爆變質 桃衛生局查出原因(2018/11/13)
新北市府衛生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7月起,大西洋飲料公司就已陸續接獲122件客訴反映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有問題。消費者如購買製造日期為107年9月28日以前的蘋果西打,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也未過期的產品,至各通路辦理換貨。
衛生局表示,有民眾陳情反映購買大西洋公司的蘋果西打,出現變質、異物沉澱情形。11月12日至大西洋公司台北營業所抽驗6件產品(製造日期為107年7月9日至9月27日)並檢驗衛生標準、酵母菌、黴菌及異物。
衛生局昨天約談大西洋公司及查閱客訴紀錄,赫然發現今年7月底陸續接獲122件民眾客訴,經廠方分析調查,可能是生產線機械故障所致,已於9月28日暫停生產線。
不過,大西洋公司卻沒有在7月接獲客訴後主動通報衛生局,更無法排除9月28日前製造的蘋果西打安全,衛生局要求14日中午12時前,必須全面下架9月28日前製造的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依據食品製造業者,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以上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則。
連結:蘋果西打2公升裝部份產品變質 即日起可退換貨(2018/11/13)
連結:蘋果西打2公升裝飲料變質 7-9月生產產品即日起可退換貨(2018/11/13)
大飲指出,凡購買生產日為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未開封且未過期的寶特2000ml商品,憑發票或實體將可於各通路進行換貨。目前預估此批貨應該早已銷售完,如果消費者已經開瓶或使用完保特瓶已丟棄,只剩發票,通路商無法辦理退換貨均可致電大飲客服專線0800241548或(02)29820061,將有專人協助進行退換貨相關事宜。

大飲表示,針對部分疑慮商品做下架處理,除了2000ml裝的保特瓶外,生產的蘋果西打1250ml、600ml、330ml及250ml為不同生產線製造正常品;另外,2000ml裝的保特瓶於10月後製造商品皆屬正常商品。
連結:蘋果西打9月就知出包 廠商坦認未主動通報(2018/11/14)
立委黃國昌今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表示,7月份有122名民眾客訴飲料有異常,大飲在9月份自行檢驗報告就得知有問題,但卻跟消費者表示是因搬運過程有空氣跑入品質不佳,昨天新聞爆發後才改口是生產線機械故障所致,證明第一時間就是說謊。另外,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投訴後,9月份抽驗卻說符合規定,也是到了昨天新聞鬧大後才要求全面下架,質疑過程中有人在包庇。
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一定嚴查,這次事件「幾乎是有一點像是明知故犯」,要從嚴處理,若大飲是明知可為而不為,必然是重罰,可適用《食安法》第15條處理。據《蘋果日報》報導,大飲主管坦承7月接到消費者投訴產品異常,衛生局9月12日約談工廠品管人員,公司自查產線狀況後,至9月28日認為有問題暫停生產,但確實有未主動通報的狀況,將靜待衛生局裁罰。
連結:蘋果西打疑變質回收42萬瓶 未通報新北衛生局重罰100萬(2018/11/14)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指出,8月30日接獲第1件民眾反映蘋果西打疑變質的陳情案,但內容不明確,難以查證,9月4日接獲第2件,有民眾表示飲用後產生不適症狀,並提供具體事證,但因無法受理開封後的產品進行檢驗,衛生局9月14日至相同消費地購買同批號產品檢驗,結果合格。
10月16日與11月2日,分別有民眾反映蘋果西打有雜質、變質與腐敗情形,新北市衛生局2次發函移請蘋果西打工廠所在地的桃園市政府處置,至今未收到回覆。
楊舒秦表示,蘋果西打的製造工廠在桃園縣平鎮市,新北市衛生局無法跨區稽查,只能前往大西洋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台北營業所稽查,得知自7月以來已有122件產品客訴案,但9月才辦理下架回收,統計7月至9月間共生產235萬瓶2000ml裝的蘋果西打,已回收42萬瓶。
考量蘋果西打生產量高、銷售通路廣泛,影響層面甚廣,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開罰大西洋公司100萬元。
連結: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2018/11/14,TFDA公告)
鑒於近期國內發生多起業者未能重視客訴意見及其產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之關聯性,亦未見業者於發現製售之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主動向衛生機關通報並執行必要之措施,顯未能以消費者保護為優先,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連結:「酵母菌污染」導致變質腐敗 蘋果西打檢驗結果出爐!(2018/12/11)
國民飲料蘋果西打日前遭民眾投訴有變質、異物沉澱,新北市衛生局進一步抽驗6件案內產品,今(11)日檢驗結果出爐!6件均檢出黴菌及酵母菌,經進一步菌種鑑定為「酵母菌」,研判是酵母菌汙染案內產品,導致有酸敗及沉澱現象,導致變質腐敗;另外其中2件檢出生菌數超標,責令限期改善。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楊舒秦說,結果6件均檢出黴菌及酵母菌,依案內產品原料特性及製造流程,研判是酵母菌汙染導致,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外,其中2件產品有檢出生菌數超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將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倘經複抽仍不合格,可罰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實自主管理,不得製造販售有變質或腐敗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連結:衛生局抽驗蘋果西打問題產品 結果均檢出酵母菌(新北市衛生局新聞稿)
有關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製售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2000mL)」產品,經民眾購入發現有變質、異物沉澱之情形,經衛生局107年11月12日至該公司臺北營業所及便利超商抽驗該產品共計6件(製造日期107年7月9日至9月27日)進行衛生標準、異物、黴菌及酵母菌檢驗,結果6件均檢出黴菌及酵母菌,經進一步菌種鑑定為酵母菌,復依案內產品原料特性及製造流程研判,酵母菌汙染案內產品致有酸敗及沉澱現象,涉有變質或腐敗之情形,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其中2件亦有檢出生菌數超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將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倘經複抽仍不合格,可罰新臺幣3萬到300萬元。

小編評:水落石出,酵母菌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