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頭目私釀小米酒遭警方查扣,導致原住民祭典「無酒可祭祖」
排灣族拉勞蘭部落牧師戴明雄表示,排灣族小米收穫季,都在每年的七月、八月舉行,也就是在小米採收後,為感謝祖靈的庇祐,家家都會釀製採收的小米,經過發酵,約至七天的時間就能飲用。但依循傳統必需在小米收穫季活動拿出來,由部落頭目或祭師,藉由儀式先行敬天、敬地、敬祖靈後,才由部落族人飲用。
戴明雄認為,祭典中以酒祭祖是重點,沒了小米酒,什麼都不對了。他說,頭目用自己的能力釀酒來照顧部落族人及接待貴賓,相關單位卻用引誘的方式來詢問頭目一瓶多少錢,頭目很單純說價值兩百元,這是誘騙頭目進入陷阱。
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科長張雅淑表示,自製酒品若未取得販賣許可,只要販售就是違法;網路上違規賣酒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販售私釀酒則處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部落族人說,親釀小米酒未達私釀自用的標準上限100公升,縣府卻在祭典前大動作搜索和扣押,無啻是國家公權力對於原住民族文化與主權的嚴重侵害,不能容許這種侵害一再發生,因而發動族人不僅要拿回酒,還要拿回原住民族文化的尊嚴!
財經處菸酒管理科說明,接獲財政部交辦民眾檢舉資料,指達仁鄉森永部落包顏華頭目在網路公開陳列販售私釀的小米露及洛神酒,已觸犯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接到公文需馬上處理,縣府才在昨天會同大武警分局至鄉內某健康坊,到場才知道部落小米收穫祭舉辦在即,徵求頭目同意後,進入屋內發現5箱共58瓶小米酒,頭目當場坦承每瓶200元價格在網路販售,於是將證物查扣帶回,並非在慶典前刻意搜查。
財經處提醒,販售酒品必須向財政部申請許可執照,自行產製的酒品僅供自用,就算未達100公升,販售就違法,而網路上禁止以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方式販售酒品。
小編評:文化與法規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