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7月1日起,將應施檢驗塗料商品的「鉛含量」等有害重金屬納入強制性檢驗項目,該等商品須符合檢驗規定,才能在國內市場銷售,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標檢局表示,「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溶劑型水泥漆」及「建築用防火塗料」已列為應施檢驗塗料商品,進口或內銷出廠之該等商品皆須檢驗「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及標示,「水性水泥漆」加測「甲醛釋出量」,「建築用防火塗料」加測「防火性」。
標檢局指出,有鑑於鉛等有害重金屬的危害,前述5種應施檢驗塗料商品自7月1日起,皆增列「鉛含量」等有害重金屬為強制檢驗項目,以有害重金屬鉛為例,規定室內用的可溶性鉛含量為90 ppm以下,室外用的總鉛含量為600 ppm以下,另室外用的總鉛含量若大於600 ppm時,應加註警語:高含鉛量,禁止使用於建築物室內及兒童易碰觸之表面,提供產業界遵循及消費大眾辨識選用,其餘有害重金屬(鎘、汞、鉻及六價鉻)含量也須符合相關規定。
標檢局強調,應施檢驗塗料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國內市場;另對於市場上的流通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連結:107年7月1日起,應施檢驗塗料商品之「鉛含量」等有害重金屬納入強制性檢驗項目(標檢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避免消費者購買到日常生活常接觸之高含鉛量塗料商品,自107年7月1日起,將應施檢驗塗料商品之「鉛含量」等有害重金屬納入強制性檢驗項目,該等商品須符合檢驗規定,才能在國內市場銷售,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標準檢驗局表示,「調合漆(合成樹脂型)」、「瓷漆」、「水性水泥漆」、「溶劑型水泥漆」及「建築用防火塗料」已列為應施檢驗塗料商品,進口或內銷出廠之該等商品皆須檢驗「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及標示,「水性水泥漆」加測「甲醛釋出量」,「建築用防火塗料」加測「防火性」。鑑於鉛等有害重金屬之危害,前述5種應施檢驗塗料商品自107年7月1日起,皆增列「鉛含量」等有害重金屬為強制檢驗項目,以有害重金屬鉛為例,規定室內用之可溶性鉛含量為90 ppm以下,室外用之總鉛含量為600 ppm以下,另室外用之總鉛含量若大於600 ppm時,應加註警語(〝警告:高含鉛量,禁止使用於建築物室內及兒童易碰觸之表面〞),以提供產業界遵循及消費大眾辨識選用,其餘有害重金屬(鎘、汞、鉻及六價鉻)含量亦須符合相關規定。
標準檢驗局強調,應施檢驗塗料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國內市場;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