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反式脂肪恐引心血管動脈疾病 衛福部7/1禁不完全氫化油
連結:自107年7月1日,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TFDA公告)
行政院衛福部今(15)日亦表示為維護國民健康,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已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
衛福部指出,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其優點為讓油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並且增加保存期限,但同時也會因為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
依研究調查顯示,限制人工反式脂肪酸之攝入量,有助於降低冠狀動脈疾病之風險,且考量飲食中人工反式脂肪之主要來源為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之使用,美國FDA於2015年6月17日正式發布通知,將PHOs從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清單中移除,未來除非經美國FDA許可之食品外,均不可使用PHOs,以避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並給予食品業者3年時間調整因應此規定。
我國在2008年開始實施市售包裝食品皆應標示反式脂肪含量,讓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有所選擇。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4月15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將反式脂肪定義由原來的「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之非共軛式反式脂肪」,修正為「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之總和」,即不論天然的或是經過部分氫化,皆要求標示,該規定於2015年7月1日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
衛福部指出,人工反式脂肪多存在於油炸食品、酥油、硬化油及利用這類油品製成的派類或酥皮點心食品、小西點、部分烘烤麵包、洋芋片、經油炸處理的速食麵、奶精、奶精粉…等,民眾購買食品時可以多注意成分標示。
衛生福利部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附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內容:
一、食用氫化油包括完全氫化油(Fully hydrogenated oils,FHOs)及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完全氫化油,指經氫化處理,達完全飽和或接近完全飽和,碘價小於或等於四之油脂,得使用於食品。
二、不完全氫化油,指經氫化處理,但未達完全飽和,碘價大於四之油脂,不得使用於食品。
三、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以製造日期為準)。
加工過程產生的人工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能讓油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並且增加保存期限,但也會對心血管產生危害,像是人造奶油或酥油等製程中會產生人工反式脂肪。健康專家認為可用菜籽油或其他產品代替。部分肉品和乳製品也會有天然存在的反式脂肪。世衛組織建議每天反式脂肪攝取量不應超過總熱量的 1%。
美國方面,紐約市 2006 年禁止餐廳提供含反式脂肪的食物,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也在同年要求製造商在食品標籤上列出反式脂肪含量。
FDA 在 2015 年採取行動,希望完成杜絕反式脂肪的工作,FDA 要求製造業者到了 2018 年 6 月 18 日,必須停賣反式脂肪食物。FDA 官員尚未宣布已取得多少進展,或將如何懲處不遵守的食品業者。
人工反式脂肪能改善食品口感、延長保存期限、成本較低等特性,從20世紀起大量被運用在食品加工過程,如烘焙或油炸食物中。但隨著時間過去,美國研究員在2002年發現,人體攝取反式脂肪會增加血液中「壞」的低密度膽固醇(LDL),減少「好」的膽固醇,進而提高心血管疾病風險。
美國FDA要求食品製造商自2006年即須遵照法令,標示罐裝和包裝食品的反式脂肪含量,這項政策世界各國也陸續跟進。但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0就一定安全嗎?其實依據各國法令限制不同,只要每份食品含量不超過法令規定,都可以標示為0。
因此,FDA建議消費者,查看食品標示時,應同時考量飽和脂肪和反式脂肪的含量,選擇兩者含量最低的產品為佳。另外,食品成分中如有標示部分氫化油,則該產品也會含有少量人工反式脂肪。除此之外,也應避免以下幾種反式脂肪含量較高的食品:西餅蛋糕類、咖啡奶精、冷凍烘焙食品、烘培用現成配方,例如:糖霜、人造奶油、爆米花。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表示,臺灣自2008年起,實施市售包裝食品皆須標示「反式脂肪」含量,隨著近年食安危機不斷,國人消費意識抬頭,衛福部進一步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頻繁使用不完全氫化油的烘焙業,也在這一波規定中抽換配方。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研究發展組組長蘇梅英表示,月餅或者酥油皮類糕餅如綠豆椪、燒餅、丹麥麵包等產品,除非店家使用天然奶油製作,否則原料中的酥油、白油等,原本都屬於不完全氫化油,在這波規定中多已更換。
「中式傳統糕餅配方幾乎都在改,現在國內油脂最大供應商,也已開發出完全氫化油來替代不完全氫化油。」蘇梅英指出,烘焙業者動作很快,供應商這幾年也頻頻開發新的材料,知道法律上哪一種材料要改,就會趕緊接軌。除非是比較老式的傳統糕餅店,不太願意更動配方,才可能會在這一波規定中落後。
小編評:法規強制業者去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