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防釀造醬油摻水賣 食藥署108年祭新制(2017/10/16)
醬油產品管理再加嚴,食藥署今天表示,醬油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108年起規範釀造醬油總氮量及果糖酸含量,避免不肖業者摻水謀利。
原本的草案中要求只有天然「麴菌」釀造的醬油,才能標示為「釀造醬油」,但有專家反映應強化其濃度及品質管理,因此另規範釀造醬油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醬油經過天然釀造程序,都會有一定比例的總氮量及果糖酸,希望藉此規定確保醬油的濃度,避免不肖業者摻水謀利。
該草案原預定今年7月上路,但因加入新的政策,預計延後至民國108年1月1日上路,屆時製造的醬油如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小編評:附上相關法規給大家參考~
連結:醬油怎麼做的? 食藥署:需標示速成、水解、釀造…(2018/03/08)
連結:醬油製程 明年起外包裝需標示(2018/03/09)
醬油是民生必需品,但許多醬油製程資訊不明,衛福部今天公告「包裝醬油製程標示規定」,規定需標示「速成」、「水解」、「混合(調合)」或「釀造」字樣。
新規定將在明年元旦上路,但這指的是「製造日期」,明年起製造的醬油產品就得符合規範,否則應標示而未標示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款、標示錯誤可處四萬元到四百萬元罰款。
- 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的醬油,就要在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水解」字樣。
- 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並經發酵方式製成的醬油,應在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速成」字樣。
- 以混合方式製成醬油,應在包裝明顯處標示製程「混合」或「調合」字樣。
- 「釀造」醬油應以製麴發酵方式製成,且其總氮量須達每一百毫升○.八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達每一百毫升○.五公克以上),總氮量未符合而標示「釀造」字樣,就屬於標示不實。
連結:公告「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TFDA公告)
- 本規定所稱醬油,指以大豆、脫脂大豆、黑豆及(或)穀類等含植物性蛋白質之原料,以本規定所列加工方式,可添加食鹽、糖類、酒精、調味料等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製成之產品。
- 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所得之胺基酸液,經添加醬油醪、生醬油等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者,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其製程「速成」字樣。
- 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所得之胺基酸液,未經發酵製成者,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其製程「水解」字樣。
- 混合二種(含)以上醬油製成者,應於包裝明顯處標示其製程「混合」或「調合」字樣。
- 包裝標示其製程為「釀造」字樣者,應以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經製麴發酵製成,且總氮量應達每一百毫升零點八公克以上(黑豆醬油之總氮量達每一百毫升零點五公克以上)為條件。
小編評:果糖酸的部分,正式公告拿掉了(草案本來有),大家要注意喔~
連結:新措施報你知 108年1月上路(2018/12/23)
醬油正名:為了避免不肖業者以低價醬油偽裝成高價醬油,混淆民眾,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明年元旦起製造的醬油,醬油產品將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或「混合」醬油。
其中,只有天然麴菌釀造的醬油,才能標示為「釀造醬油」,另規範釀造醬油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以防攙水謀利。
「水解」醬油指的是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的;若以水解醬油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的則是「速成」醬油,而2種以上醬油製成的則屬於「混合(調合)」醬油。
小編評:記者也太糟糕了吧…果糖酸部分正式公告取消了卻還寫出來,一點都不認真…關於果糖酸的部分大家可以看另一篇報導喔(如下)~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看到傳說中的頭髮醬油XD
你知道無敵怪醫K中用頭髮泡茶謀殺科長的故事嗎
劇情都忘光了 Orz
我覺得比怪醫黑傑克好看啊!!!!
而且劇情一直延續下去
找時間再來追新的K2好了
這你也懂?
資深肥宅不是當假的! XDD
我喜歡美食番跟醫療漫
不過醫龍的漫畫就沒看過了 只看日劇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