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署:基改食品致癌?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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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教授Gilles-Eric Seralini曾以動物試驗結果,二○一二年在美國《食物與化學毒理學期刊》發表一篇論文,其中提到「吃基因改造玉米容易罹癌,死亡率甚至高出二到三倍。」此文一出在全世界引起軒然大波,也讓他的身價水漲船高。

Seralini稱他觀察了持續餵食基因改造玉米兩年的老鼠,發現雌鼠不僅有乳癌風險,雄鼠則是肝病變甚至壞死的風險也高達五點五倍。

這篇論文一出即被反基改食品的環保團體奉為圭臬,卻也在科學界引發正反兩極評價;但就在去年,這篇論文被出版社以「動物試驗數量不足」、「實驗所使用的老鼠品系為腫瘤好發品系」為由給撤除。

基因改造食品引起的爭議,就如同這篇論文所引起的討論一樣,就算被要求撤下,但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若從科學證據論事實,可以確定的是,目前並無明確證據,證明基因改造食品對人體有害。

台灣目前經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通過的基改食品原料共六十七項,全數由國外進口,主要來源是美國;經農委會非正式估計,國內目前進口黃豆有九成、玉米有八成都是基因改造。

在這麼高的比例下,食藥署不曾接獲民眾因食用基改食品導致不舒服的案例。「基改食品已被妖魔化了。」台大生化科技學系特聘教授潘子明感嘆,基改與非基改其實都只是一種選擇。

現階段我國對基改食品標示的規定是,使用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就必須強制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摻雜容許量,擬由五%調整至三%,預計二○一六年施行。

所謂非故意摻雜率,是指「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可能因非故意、偶發性且無法預防的因素,如:採收、儲運,而摻雜到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因此,國際上會訂定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摻雜容許量,以利實務管理。

食藥署署長葉明功表示,對於基改食品資訊揭露分為兩部分,第一是要民眾輕易即可分辨哪些是基改食品,第二部分則是充分顯示內容。現行辦法是要求強制基改食品標示,未來會逐步修正為非基因改造食品才需標示。


小編評:TFDA的新聞稿,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連結:吃不吃基改黃豆?各國現況分析

歐洲:「歐盟是禁止基改食物進口,歐洲人也不買基改食物!」郭華仁教授說,很多歐洲國家皆設了條例,禁止基因改造食物進口,或者規定基因改造的食品貼上標籤,歐盟在1997年即規定所有基改食品必須標示,2004年補充規定,食品內含超過0.9%基因改造成分的加工食品需加以標示,消費者也多半反對基改食物,所以基改產品在歐盟的市場很少見。

美國:「除了少數講究養生的人,美國人根本不吃黃豆。」郭華仁教授直言,雖然基改黃豆在美國大規模種植,但黃豆只是美國人食品中的輔助食品,主要是用於飼料、生物燃料、食品工業及出口,美國人直接食用的比例相當小。其中,兩千年開始,美國黃豆田使用嘉磷塞除草劑(台灣稱之為年年春)用量提高到20ppm。「比起傳統黃豆,基改種子裡面的農藥殘留量當然會增加。」郭華仁教授說。

日本:日本食品雖然十分仰賴進口,但日本政府對於基因改造食品,除了環境風險評估之外,也非常重視食品安全評估,其中,因為消費者意識高漲,日本雖然核准基改作物的種植,但迄今尚未有商業生產,而日本國內作為食品用原料黃豆一律使用非基因改造黃豆,且有明確標示為非基因改造黃豆,基改黃豆多半用於飼料。

台灣:雖然不允許種植或養殖,但台灣每年進口大量及黃豆,有九成皆為基因改造,只有一成是食品級的黃豆,換言之,台灣人食用的黃豆及加工品,多半為較有風險爭議的飼料黃豆。

郭華仁教授站在國人健康的角度,呼籲政府及民眾,在基改食品的安全性尚未有明確的科學證據時,政府應該做好四項規範,包括:(1)盡速立法管理基改科技與產品;(2)食品含有基改成分5%以上需標示的行政命令應降為0.9%;(3)農委會應加強管控基改種子違法種植的弊端;(4)加強消費者對基改產品食用安全性的教育。

小編評:郭教授所衛的食品級黃豆與飼料級黃豆,有法定名詞的解釋嗎?我找不太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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