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歐盟發布委員會實施條例(EU) 2017/839,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條例(EU)No 1333/2008食品添加劑法規附件2,亞硝酸鹽在食品類別08.2「(EC) No 853/2004定義的肉製品」中的使用標準,最大使用量為150mg/kg,適用於香腸、豬腳等產品。本法規自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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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歐盟發布委員會實施條例(EU) 2017/839,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條例(EU)No 1333/2008食品添加劑法規附件2,亞硝酸鹽在食品類別08.2「(EC) No 853/2004定義的肉製品」中的使用標準,最大使用量為150mg/kg,適用於香腸、豬腳等產品。本法規自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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