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業配文!部落客「置入性行銷」,新法規定須註明

民眾在臉書為店家打卡按讚或拍照分享消費心得,是否被歸類為網路薦證式廣告?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副處長林慶堂今天表示,薦證定義是商品或服務親身使用後的感受,民眾打卡按讚的文章也是消費主做的,消費者只是表示支持,屬於主觀概念,公交法不會納入處理

林慶堂表示,薦證廣告另一個定義就是廣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因此一般打卡按讚,不太容易影響交易秩序

林慶堂說,只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清楚揭露資訊,試乘、試用、廠商合作文,或者是單純心得,清楚讓消費者判定,就不用擔心受罰

來源: 按讚打卡違法?公平會:主觀分享不罰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