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業配文!部落客「置入性行銷」,新法規定須註明

拍照打卡上傳就可以獲得店家送的一盤肉,但小心會被懷疑和店家有對價關係,可能觸法。

有些業者透過網路寫手或部落客分享心得是所謂「網路薦證式廣告」,但臉書打卡按讚算不算,立法院打算辦公聽會找公平會來討論,不過店家和民眾都認為政府管太寬了。

按讚打卡屬個人自由,但網路薦證式廣告和一般民眾分享文、開箱文差別定義如何區分恐怕得更有規範,但業者普遍認為市場機制會自動淘汰。

什麼能PO?什麼不能PO?消費者和業者間對價關係該怎麼規範?政府得好好劃清界線,別讓民眾開心享受卻誤觸法律掃了興。

小編評:不要剝奪我的小確興QQ

連結:「打卡享優惠」屬「薦證廣告」 恐違公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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