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隱形眼鏡不良反應事件時有所聞,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彩色隱形眼鏡之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5年1月至6月間,委由各地方政府於轄區內眼鏡行及藥粧店等進行彩色隱形眼鏡色素溶出品質監測,共抽樣28件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檢驗結果均合格。
食藥署表示,102年8月新聞報導消費者使用角膜變色片,因其色塊細微剝落造成角膜潰爛,地方衛生局亦曾接獲民眾申訴其購自網路的變色隱形眼鏡使用後會褪色並導致角膜受傷,食藥署102年即抽驗30件市售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結果均合格。
彩色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業者應依藥事法第40條規定,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彩色隱形眼鏡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如衛部(署)醫器製字第______號或衛部(署)醫器輸字第______號等]之產品。
小編評:喔,原來遠因是102年的報導啊…小編找了相關檢測資料,發現兩個相關參考文獻給大家看。
- 食品藥物研究年報-市售彩色隱形眼鏡之色素溶出物試驗品質監測(有相關實驗方法)
- 99.09.30 署授食字第0991612765號,軟式隱形眼鏡臨床前測試基準(有相關實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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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105年度市售彩色隱形眼鏡色素溶出品質監測結果均合格(TFDA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