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門檻改變,食安待觀察

連結:食品加工業須專人把關,違反可罰300萬

為確保食品安全、提升業者自主管理,食藥署今天預告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草案。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本次擴增8大業別包括罐頭、食用油脂、蛋製品、麵條及粉條、醬油、食用醋、調味醬及非酒精飲料製造業,辦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大於1億者,未來都須以廠址為單位設置一名專門職業人員,把關品管製程符合食安法規範。

小編評:草案在這『預告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草案』,歡迎大家下載了解法規內容。

連結:[爆卦] 食安法又要偷偷修法啦!!

全臺灣有九成以上的食品廠,都不用聘用食品專門人員把關 了!這個要修改的法案,全名叫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 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 」,簡單來講,就是規定哪些產業需要聘請食品專業人員監控食 品的生產。 現行的法規是規定部分民生相關的食品業,比方說肉品、乳品,不限資本額都需要聘用食 品專門人員監控生產,但新的法規除了規定的產業,還要資本額一億以上,才需要聘請相 關人員。 一億以上是什麼規模呢?全臺灣只有約240家公司有符合這個規定(這邊有點謬誤,TFDA的QA說有六百多家),但根據經濟部統計, 臺灣現在設廠的食品業有大概6000多家。然後,這個法案的階級屬於行政命令,也就是說: 不用經過立法院三讀,只要衛福部自己爽,就可以發佈。

小編OS:小編覺得把門檻拉高,不見得就會出現更多黑心食品,因為修法考量是在管制不良的狀態下,選擇要納入多還是少的廠商進行嚴格管制,只能說提高到一億的門檻沒辦法有效減少黑心食品的產生,但要說變多有點誇大。這個狀況要探討的應該是,前一段時間大力在推食品技師,希望在食安專業上有訓練更加完善的人才被納入,並且實際進入企業維護品質與安全這一塊,但一下子把納管門檻拉高,原本搞不好需求上千上萬人,瞬間剩六百多人,有考量過這段日子以來努力的這些技師們嗎?而民眾期待新法可以減低食安風險的預期心理也受幻滅了,小編知道這次食品技師界想挺身捍衛自身的權益和食安,預祝順利

連結:食藥署修這規定,黑心食品恐變多?

連結:食安草案公告,學者指倒退

食藥署最新預告訂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草案,將須設置專技人員的食品業者門檻由現行的不限資本額設定為資本額一億元以上者,引爆外界質疑未來的黑心食品可能會更多。食藥署強調,設定規模是為了分級管理,排除者並非就撒手不管,資本額不到的食品業者仍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過去「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要求肉品、乳品、水產加工和餐盒食品、國際觀光旅館等5類業者,全台約500家,其管制小組成員中須有一人具備技術證照,但由於未設定規模大小,不少僅有2人的微小型工廠難以符合規定;新草案則把受限的食品業別一口氣增加到13類,門檻則設定為規模大、影響層面大的資本額一億元以上業者,估計全台家數達629家,其中242家都是新增的。

資本額一億元的門檻是經專家會議針對各食品業者類別討論出的規模限制,草案目前還在預告期,30日內各界都可以表達意見,食藥署會廣納建言。

小編評:目前這個草案在食品技師界討論度極高,大多食品技師認為將為大大減少食安把關,造成食安環境倒退。不過過去兩三年的案例確實也顯示,台灣食安問題真的很多是發生在小廠或是地下工廠…

連結:食安把關抓大放小?食藥署嚴正澄清

連結:資本額1億大廠才設專技人員,食安把關不管小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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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預告草案在網路批踢踢引發熱議,部分網友質疑門檻變相從不限資本額放寬到資本額1億元以上,才須聘用食安人員,質疑食藥署抓大放小、食安堪慮。但也有網友認為,如不限資本額,「難道阿嬤開麵攤也要聘食安人員嗎?」「這次修法將本來不須聘食安人員的的食品業別納入,哪裡有問題阿?」有網友直言,擴大業別立意良善,但提高資本額根本罔顧全民食安。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坦言,部分食品業原實施不限資本額須聘用食安人員,但上路後讓許多微型食品業怨聲連連,抱怨工廠內就只有3、5人,還要聘食安人員,生意根本不用做了,立院也關切此案,顯示新制在實務管理上有困難,因此經專家會議討論後,決定設1億元資本額門檻,落實分級管理,符合條件的13類食品業者約200多家。強調,雖然符合草案規定須增聘食安人員的大型業者只有200多家,但中小型業者並非放牛吃草,工廠仍須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等規定,且草案仍在30天預告期,該署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

連結:「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與應置比率及其他相關規定」草案QA

  • Q:原本不限資本額均需聘用專職人員的業別,現在一億元以下就不用聘?
  • A:原規定五類食品業者(肉品、乳品、水產品、餐盒食品工廠、國際觀光旅館)需聘用專職人員,其中針對各界關切原本不限資本額均需聘用專職人員的3個業別(肉類、水產、乳品加工食品業),現調整為資本額一億元以上需聘用,餐盒食品工廠及國際觀光旅館業知實施規模仍維持,另並再增加8類食品(罐頭食品製造業、食用油脂製造業、蛋製品製造業、麵條及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醬油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及非酒精飲料製造業)業者應聘用,估計全台家數達629家,故本法規修正後,應聘用專職人員家數新增242家。
  • Q:為何要排除規模小的業者聘用專職人員?
  • A:過去肉品、水產品等業者有許多是在市場炒肉鬆的老夫妻、在家庭小工廠內兩人作魚丸,這些原本被規範也應依規定聘用專職人員,且未聘用還可能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3-300萬元罰鍰。食安法有規模的概念,台灣小型企業太多,尤其五人以下的工廠,或非12個月均工作的工廠。本案就近年推動清形及實務考量,並配合包括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等法令之調整,擴大實施業態範圍,運用資本額之限制,達到分層及分級管理。
  • Q:規模小或資本額小的業者被排除不需要聘用專職人員,如何管理食安?
  • A:除應聘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業者之外,衛福部也公告9類食品工廠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其他資本額較小的各類食品業者,仍應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
  • Q:部分網友認為可以訂定規模,但資本額建議調整?
  • A:食藥署歡迎各界提出建言,本署亦會收集更多建議,列入檢討本案之參考。
  • Q:部分網友建議增加懲罰條款?
  • A:有關聘用專職人員係依據食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如業者未依法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 Q:網友如果想參與9月22日的說明會,可以接受報名出席或旁聽嗎?會有逐字稿紀錄釋出嗎? 
  • A:9月22日說明會接受網友報名旁聽(報名期限為9/14中午12:00前傳真至02-26531062,可電洽02-27877369確認)。本次會議紀錄會有所有發言人摘要及決議,並公開於本署網站。

小編評:目前真的是各說各有理,不過小編還是傾向調降一億元的門檻,一億元真的太高啦!如果真的有反對意見,食品技師們一定去反應啊!

連結:食藥署:小廠難符合規定,食安分3級管理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指出,未來我國食品工廠分三級管理;設立專技人員門檻限定規模大、影響大且資本額1億元以上業者,估計全國約629家,其中242家為新增,這些公司均需聘用已經取得證照的專門職業人員(技師),負責管理及評估食安。

,依現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包括肉品、乳品、水產加工和餐盒食品、國際觀光旅館等五類業者(全台約500家),廠區管制小組成員中須有一人具備技術證照,但並未規範規模大小,以致小型工廠無法符合規定。為了符合現況,草案將原本五大類業者擴大至13類,新增八類為罐頭食品製造業、食用油脂製造業、蛋製品製造業、麵條及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醬油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及非酒精飲料製造業等等。

食品工廠分三級管理均有相關法規,目前全國約有3400家小型工廠,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且設立一名管理衛生人員(無資格限制);中級工廠則含括領有登記證的九大類行業,以罐頭工廠為例,廠方必須聘用衛生管理人員,且向地方衛生局報備,而該人員須相關科系畢業,且每年需接受八小時在職訓練。

小編評:這說法小編尚可接受,但希望能把資本額改為營業額就好了,收入高的廠商確實是應該把品管層次拉高的。

連結:食藥署召開「食品業者應置專門職業人員政策溝通會」,廣蒐各界意見

本日與會代表提出針對食品技師簽證、相關技師專法、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二級驗證人員及政府稽核人員皆應具備專業資格等提出建言,食藥署回應有關考試制度仍需透過跨部會討論,並建議公協會提供食品業者及專職人員媒合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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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這篇的重要性就是附件的簡報檔,有把我國所有食品工廠資本額的統計數據完整的分析出來。

連結:食品業者應置專門職業人員規定預告草案說明會

小編評:食品業者應置專門職業人員規定預告草案說明會結束了,附上會議紀錄給大家參考,看看各產業的想法是什麼,不過看會議紀錄內容,大部分的業者都不太支持門檻下修啊…

連結:為維護食安推動專技人員之食品安全簽證制度(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政府目前在推動三級管理,將在工廠之風險類型分做大、中及小型。專技人員(營養師或食品技師)均經過考試院高考及格,因此政府重用技師的專業能力,透過他們協助維護食安。首先推動食品安全簽證制度,賦予駐廠、第三方廠外及公職食品技師之其責其權。才能要求大與中型的工廠,強制聘用駐廠技師,協助該廠之食安管理工作。由食藥署輔導成立技師公會與推動第三方廠外之技師簽證,並至各地區協助地方政府衛生局,全面進行工廠輔導查核。最後再交由派駐地方衛生局的公職食品技師或公務人員,做稽核確認,讓「專業管理專業」落實於食品產業。

小編評:小編支持這個政策,比目前政府推的十倍檢驗有意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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