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起 禁人工反式脂肪

人工反式脂肪傷身,我國將禁止使用。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2018年7月1日起,未經許可,食品不得添加不完全氫化油,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美國FDA去年6月17日已正式發布通知,將不完全氫化油移出安全成分表列登記,未來除非業者透過申請,表示該產品非用不可,且經審核發現確實對人體無虞,才會公告允許添加,但至今尚無任何一項產品通過核准

我國衛福部去年9月7日通過修法,同樣明訂未來食品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脂,並給予業者3年緩衝,研發替代產品

4/22正式公告,2018年7月1日起,只要食品製造日期在此之後,未經許可不得添加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將依《食安法》第48條命令下架並限期改正,屆期仍不改正者處3~300萬元罰鍰

來源: 後年起 禁人工反式脂肪

107年7月起 食品禁用不完全氫化油

從107年7月1日起,所有食品加工都不能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規業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罰鍰

當初參考美國食藥署的決定,也是預留3年給業者開發可以替代「不完全氫化油」的油脂,台灣正式實施的時間和美國僅差幾天而已

連結: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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