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發現,業者自主使用QR-Code的10件有大問題,包含有2件在官網輸入溯源碼後,未顯示生產基本資料,且有8件連不上官網;消基會質疑,雖然沒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但是恐怕涉及廣告不實,誤導、欺騙消費者這類蛋價值較高,產生價差的疑慮。(這段新聞最後三句怪怪的)
其次,消基會還發現,這19件購樣的盒裝蛋,當中有產品基於是初生卵,所以標榜稀有珍貴,但不論是否為初生卵,其實營養價值是一樣的。
消基會也發現有盒裝蛋標示葉黃素達800到1000微克,但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不得在廣告中宣稱有特殊營養素;呼籲衛生福利部就盒裝蛋的標示用語加強管理。(這段新聞也怪怪的,似乎意思有些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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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蛋盒,紅蛋營養價值真的比白蛋高?宣稱有特殊營養成分真的就比較好?民眾多數存有這樣的迷思,這也讓市售蛋的價格,每顆單價介於3塊錢到19塊錢不等,價差就高達五倍以上,但真的昰這麼回事嗎?
每個市售盒裝蛋,外包裝密密麻麻,看似精美之外,資訊也豐富齊全,但大部分不是讓民眾有看沒有懂,就是宣告不實。消基會特別針對19件市售蛋進行調查,發現有八成業者,外盒沒有提供營養標示,五成業者的QR Code也只是虛設,因為根本沒有給予正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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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銷履歷」、「溯源標示」之差異
市售蛋品有「產銷履歷(TAP)」與「溯源標示」兩種不同的認證制度,分別適用於盒裝蛋與散裝蛋。農委會表示,「產銷履歷」屬於事先驗證、確認農產品符合相關安全規範後才能使用標章、販售;而「溯源標示」屬於事後查核,雖然兩者相同之處在於,若發生食安問題即可追溯至生產端,釐清相關責任;但差別在於,申請溯源標示貼紙相當簡單,不需付出任何成本,蛋農只要向農委會申請即可取得。因此,相較於產銷履歷標章,蛋農申請溯源標示的比例普遍較高。
(一)盒裝雞蛋產銷履歷(TAP):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推動的TAP標章,係採自願性認驗證制度,生產者須符合台灣良好農業規範,並經過第三方機構驗證確認符合規範,生產者還須將農產品履歷相關資訊登錄到生產追溯系統,經初審及複審單位以書面審核並派員現場勘查,通過後發給生產追溯二維條碼(QR-Code),供生產者以黏貼或套印等方式標示在產品外包裝上。消費者購買產銷履歷農產品,可從「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查詢農民的生產紀錄,也代表驗證機構已為民眾親赴農民的生產現場,確認農民登錄之紀錄是否符合規範,並對農民進行用藥安全輔導、農藥殘留檢驗、品質安全抽驗及標示查核等把關機制;驗證通過後需每年至少一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生產者與經營業者實地查證,以瞭解生產情形,且每一批產品的紀錄也在驗證機構的監控下,有問題便能立即處置。
(二)散裝雞蛋溯源標示:農委會於104年9月1日,全面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制度」。惟此項政策不具強制性,因溯源制度目前在《食安法》中「無法源依據」,衛福部未正式公告雞蛋必須做「溯源標示」,也未將散裝蛋列入《食安法》第25條「特定散裝食品」之規範項目。農委會表示,農委會對全國蛋禽場進行普查,給予溯源碼與QR-Code,去年起實施溯源標示制度,至今推動順利,覆蓋率達九成,未發現不配合的業者。市售散裝蛋係由蛋商公會前往各蛋禽場收蛋,再由蛋車送至加工廠或消費端,而蛋禽場所產之散裝蛋出廠時,皆須逐籃黏貼溯源標籤貼紙。雖無法對不配合的蛋農開罰,但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每週皆至蛋禽場抽查,對於不願配合的蛋禽場,蛋商公會便拒絕前往收取及配送該蛋品,並列為「動物性用藥檢測」的優先稽查對象。通常業者自有品牌的盒裝蛋已標示牧場(供應商)資訊,若發生食安問題即可追溯至生產端,因此目前農委會僅特別要求散裝蛋業者配合。
- 業者自製溯源QR-Code資訊準確性
19件樣品中,有9件標有經農委會認證的第三方機構驗證後所核放之TAP標章,有10件為業者自製溯源QR-Code。消基會調查這10件自製溯源QR-Code後,發現業者沒有TAP標章,雖未觸犯《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但過半業者提供自製溯源QR-Code,多無提供正確資訊,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疑慮。
- 蛋品營養宣稱疑慮
食藥署去年5月稽查市售蛋品,發現12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山林畜牧場和新化香草園出產的蛋品,分別在外包裝宣稱「低膽固醇」、「含葉黃素」,經查核後認定廣告不實並依法裁罰;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葉黃素不是可以用於蛋品外包裝宣傳的標示,有可能誤導民眾,將處4至400萬元罰鍰。
小編評:關於第三點,小編其實有點不解為何蛋品不可宣稱「含葉黃素」,如果營養標示做好不是可以宣稱額外的營養成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