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下游揭發「米粉沒有米」亂象,食藥署修訂米粉相關標示辦法,原規範含米量未達50%的產品不得標為米粉、調和米粉,但在業者抗議下,政策一日翻盤,改成可折衷標為「新竹米粉(炊粉)」。業者仍不滿意,認為外銷產量大幅受阻,希望食藥署再修改規定,不管有沒有米都可以叫做米粉,但願意標示米含量。
而政策上路一年,米粉業者多次抗議表達不滿,不僅標示混亂,更造成外銷阻力。同業公會更於今(23)日偕同新竹市長林智堅、立法委員柯建銘辦公室、食藥署等相關人士對法規討論。柯建銘辦公室對上下游記者表示該會議是私人行程,並不接受媒體採訪,會後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微笑表示,相關法令政策都在討論中,沒有定論。
新竹市米粉商業同業公會郭文銘則強調,公會訴求單一,就是希望所有在新竹製成的品粉統稱「新竹米粉」,不要再改標河粉、炊粉、美粉,但會以百分比標示含米量。例如新竹米粉,含米量30%,「這是業者對消費者的誠信。」
新竹市長林智堅說,建議中央透過訂立「產地標章」方式,建立保護機制及地方自主的認證機制,若構想可行,不只新竹米粉、摃丸業者受惠,全台各地特產都可透過此機制推薦給消費者,有助產業走向國際。
小編評:這齣怎麼演下去,大家好好觀察。下面順便附現行法規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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