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修法,捏造食安謠言擬訂立罰則,違規者將重判三年且開罰百萬

連結:捏造食安謠言擬訂罰則 違者恐重判3年罰百萬(2019/04/24)

立法院今天審議食安、疫情的假新聞條款,未來捏造食安謠言,恐處3年以下徒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捏造不實疫情訊息罰則將從50萬調高至100萬元,相關草案將送黨團協商。

為打擊假新聞,行政院預計修正7部法規,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46條之1條文草案」及「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審議。

此外,疾管署也同步修正「傳染病防治法」第63至66條,未來違法散布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且足以對公眾或他人產生損害,罰金上限將從現行50萬元調高至100萬元。

小編評:打擊假新聞的力道加強,這兩年不實謠言實在太離譜了。


連結: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條文(2019/05/24,TFDA公告)

立法院5月24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版本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條文,增訂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之刑罰。

考量謠言或不實訊息之散播,已嚴重影響國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而現今資訊流通速度極快,謠言或不實訊息所產生之影響亦隨傳播速度等比層升。為阻絕謠言或不實訊息散播造成無可回復之損害,有予以處罰之必要。鑑於食品安全之資訊乃民生重要議題,其正確性至為重要,若有針對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以任何方式散播,皆會造成民眾大規模之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爰增訂食安法第46條之1,針對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以彰顯政府防制假訊息危害,維繫國家社會安定的決心。

小編評:立法通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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