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取劣蛋製作液蛋產品,引爆「格外蛋」管理問題

連結:「長蛆蛋」混製蛋液賣 黑心「元山蛋品」現場遭封1620KG(2018/08/12)

連結:「壞蛋」!黑心元山蛋品公司 劣質蛋液流入市場(2018/08/12)

食藥署8月8日接獲民眾檢舉,「元山蛋品有限公司」使用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的蛋品混製蛋液販售,11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地檢署與彰化地檢署稽查,在平鎮、新園、龍潭3廠房查獲違規蛋液,現場封存1620.5公斤產品,共計1260包,主要流向桃竹苗三縣市的餐飲及烘焙業者,全案已已送桃園地檢處偵辦中。

桃園市生局表示,元山蛋品有限公司收購牧場疑似變質、腐敗的雞蛋後,再利用例假日將該等雞蛋加工成液蛋產品,11日現場封存的1620.5公斤蛋品中,分別為68籃次級蛋品(殼蛋)816公斤、蛋黃液333.5公斤、蛋白液391公斤以及8大桶待分裝的蛋白液及蛋黃液計80公斤。

元山蛋品公司為降低蛋液原料成本,自105年起將賣場回收的逾期雞蛋、養雞場取得之次蛋、破蛋,以及已經變質、發霉、長蟲的雞蛋,敲打混入一般蛋液後,賣給不知情的蛋糕店等通路廠商製成相關食品。

連結:元山蛋品涉賣黑心液蛋 違規18次僅罰6萬(2018/08/12)

桃園元山蛋品公司涉嫌販售黑心液蛋,食藥署指該公司早已名列違規大戶,4年多來衛生條件違規達17次,但都複查合格無從開罰,今年6月首次因液蛋沙門氏菌超標挨罰新台幣6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說,業者多選在假日處理問題雞蛋,因此昨天和檢警到平鎮新光廠稽查,發現廠內蛋品不僅沾有雞糞、破殼還長蛆,多達1620.5公斤問題液蛋全數封存。檢方已收走帳冊調查,黑心液蛋到底賣多久、賣到哪裡?都不得而知。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說,民國103年以來,食藥署曾到該公司廠區稽查17次,每一次都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包括運作機器、器械骯髒、冷藏溫度不夠、廢棄物清運記錄沒有詳實記載,早已是列管必查業者,但每次複查都合格,無從開罰。

液蛋檢驗方面,4年多來共抽驗25件液蛋產品,檢驗項目包括動物用藥、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今年6月才首次因蛋白液蛋驗出沙門氏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元。

小編評:原來是違規大戶,但是四年來持續違規時在說明公權力無法喝止黑心業者…


連結:衛生機關與檢調單位聯手查獲「元山蛋品有限公司」涉嫌將遭污染之蛋品混製成液蛋(2018/08/12,TFDA公告)

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彰化縣衛生局,於107年8月11日同步搜索稽查「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及其供應商,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現場已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封存全數相關產品共計1,620.5公斤,並命「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平鎮新光廠暫停作業;另於龍潭廠查獲貯存逾期液蛋1,260包,桃園衛生局已全數封存。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依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1日公告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6條情節重大認定原則」,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小編評:看看官方說法…


連結:格外蛋怎麼管? 衛福部、農委會、環保署今開會補破網(2018/08/14)

農委會建議未來可適用環保署《廢棄物清理法》,不能由蛋商收走這些劣質蛋再利用,才能真正追蹤流向;環保署則認為,現階段廢清法可管理,但須衛生單位認定這些蛋究竟可否食用。

衛福部食藥署僅規定液蛋不能驗出沙門氏菌,未要求蛋商不能收、加工廠不能買,也沒說不能吃。這次「元山蛋品」案例,發霉長蟲的蛋,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的衛生條件不佳,農委會也沒法源可管,只能鼓勵業者當作飼料或堆肥。

農委會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畜牧場生產雞蛋,蛋商每兩天收一次,除了正常的蛋,因碰撞導致蛋殼已破、蛋液流出來的蛋,若放蛋箱會發臭,只能做堆肥或當廚餘;但僅裂殼、蛋膜沒破的,現行法令沒有規範不可以吃,大多作成液蛋食用。

李宜謙表示,農委會正在修畜牧法,要求蛋農不能在牧場中打蛋交蛋液,如果食藥署在食品良好規範準則或食安法中,規範加工廠不可以收裂殼蛋,就不會有人買。

另外,也將與環保署討論,是否這些格外蛋當作廢棄物納入管理,就可以知道流向,否則現在蛋商就算買了蛋,後來賣給誰根本管不到。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確實可用農業廢棄物管理,但當年廢油事件,法律也沒特別把食用油「品項」寫進去,以超商過期食品為例,期限到就會與環保單位聯繫當作一般廢棄物丟棄、或作堆肥,收的量與來源去向都可勾稽,但這些格外蛋究竟能不能吃,要由衛生單位規範判定。

連結:食藥署:破掉的蛋就不能做食品加工原料(2018/08/14)

連結:三部會討論機制管理格外蛋 避免黑心液蛋事件重演(2018/08/14)

把品質不到上市等級的格外蛋做成液態蛋銷售,是盤商間行之有年的方式。用格外蛋淘汰做成液態蛋不是不可行,而是官方並沒有一套機制來衡量哪些蛋是格外蛋。給了無良蛋商機會用劣質蛋、發霉蛋與過期蛋做蛋液。

農委會方面提出方案,未來無法上市的格外蛋應以堆肥或餘廚養豬來處理。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指出,衛福部必須先訂出標準釐清什麼是格外品,因為雞蛋出了牧場就屬食物,由衛福部主管。王忠恕說:「食藥署它要先決定哪種可食用、哪種不能食用,不能食用是廢棄物,,歸我們農方與環保署大家配合來管」。

農委會也提議,未來次級蛋品的來源須有紀錄,由蛋雞場、雜貨店等地收到的蛋品才能有足夠追蹤紀錄。 三個部會如果都達成共識,環保署須依事業廢棄物的相關辦法規定公告,農委會才能接手處理格外蛋。


連結:元山混蛋 食藥署上月稽查竟「合格」(2018/08/15)

食藥署在6、7月啟動「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稽查全國登錄在案的37家液蛋業者,當中就包括元山公司,不過,當時只查到液蛋白有沙門氏桿菌陽性,被罰6萬元。

食藥署主任陳姿伶說,當時稽查員有發現製造地環境髒亂、有病媒蚊等狀況,也要求改善,但因業者故意規避違法製造蛋液情況,且挑在假日時才生產,藉此規避稽查。

稽查專案中,37家業者中有22家不合格,原因包括登錄資料不齊、衛生環境不佳等;另有一家業者貯放過期蛋液共75公斤,已由地方衛生局全數封存。

另外,81件的液蛋樣品中,檢驗沙門氏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桿菌結果,有8件樣品被驗出沙門氏桿菌,當中包括元山公司,共裁罰84萬元。

小編評:其實這樣的蛋品本來就不該作為食物材料,但是無良業者就算知道不適合食用還是會把它走向食品用途,所以有時候真的不是法規面的問題,是執業者素質的問題…


連結:元山蛋品賣黑心噁蛋 負責人夫妻、兒子起訴(2019/04/09)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偵結全案,分別依「刑法」加重詐欺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元山蛋品66歲登記負責人蕭卓福、42歲實際負責人蕭文河父子檔及蕭卓福67歲、擔任會計的妻子蕭吳清岑。

檢方另指出,蕭男等人為謀私利、罔顧食品安全衛生及大眾身體健康,連發黴蛋、長蟲蛋都混入液蛋中,不僅導致相關業者蒙受鉅額損失、斷送長年建立的商譽,更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與信賴,且犯罪時間長達數年,蕭男等3人偵訊時仍避重就輕、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蕭妻甚至稱「用次蛋、發黴蛋製作液蛋,並沒有違背良心」,建請法院對3人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設址於桃園市龍潭區的元山蛋品,以盒裝雞蛋、散蛋及蛋液的製造、販賣為主要營業項目,並在位於平鎮區新光路的鐵皮屋、未經合法登記的工廠內製作液蛋,蕭男等人涉嫌從2013年5月至2018年8月,以低價向養雞戶收購次蛋、破蛋、發黴蛋、長蟲蛋、藥殘蛋,連同從賣場回收的逾期蛋,全都送到平鎮廠處理,除了明顯發黑、發臭的雞蛋,都敲打成液蛋並混入一般液蛋,再轉賣給不知情的蛋糕店等客戶。

去年8月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當場在平鎮廠查獲員工正在敲打發黴蛋、長蟲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員也採樣現場及已販售到下游的液蛋送檢,均檢出沙門氏桿菌、黴菌。

小編評:應該會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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