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名白棘三列海膽的馬糞海膽,澎湖縣政府公告每年5月16日至9月15日開放准予採捕殼徑8公分以上之馬糞海膽,開放期間對於殼徑未滿8公分之馬糞海膽,未經縣政府核准亦禁止採捕,違反者,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屬於刑事責任。
日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有民眾陳列販賣殼徑未滿8公分海膽,經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馬公分局及澎湖第八海巡隊共同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洪姓男子(54歲)所陳列販賣海膽中有1顆殼徑僅7公分,警方調查後依違反漁業法移送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小編評:台灣人真的缺乏環境生態永續經營的概念,想賺眼前財的人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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