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米粉、果汁、巧克力後,衛福部食藥署持續研擬食品正名,市售奶油標示混亂,尤其是品名為「植物奶油」的成分沒有牛奶,而是以氫化植物油製成,卻易讓民眾誤解其營養價值比天然奶油更高,食藥署研擬以氫化植物油製成的奶油,未來須標示為「人造奶油」或「脂肪抹醬」,不得以「奶油」為名販售;市售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未來也應正名為「胺基酸液」、「速成醬油」或「調合醬油」,避免民眾誤解,最快後年實施
參考國家CNS標準,以牛奶為原料的奶油,其乳脂需達80%以上,若乳脂含量未達80%,應正名為「食用乳脂」或「鮮奶油」;以氫化植物油為原料,不得再宣稱是植物奶油,其油脂含量在35%以上稱為人造奶油,35%以下稱為脂肪抹醬
依CNS定義,醬油是指「植物性蛋白質經發酵熟成」,但市售部分化學醬油未經發酵,僅加酸水解製成,但品名也是醬油,易與天然黃豆發酵的醬油混淆,因此這類未經發酵的化學醬油,研擬正名為胺基酸液,若胺基酸液再經發酵稱速成醬油,添加其它發酵過的醬油稱調合醬油
研擬製程經天然發酵才能稱為「醋」,例如以蘋果發酵的蘋果醋,若蘋果醋添加其它非酸類的配方調製,可稱為「蘋果調理醋」,若未經天然發酵而是以醋酸等人工製成的醋,將改稱「合成醋」
非天然釀造的醬油將來可能叫做「胺基酸液」,聽起來不像人吃的東西,不過醬油界人士認為「影響不大。」
金蘭食品表示,政府制訂方針業者會遵從,只是同樣擁有胺基酸醬油的日本,標籤都仍稱為醬油,不解為什麼台灣要改成胺基酸液,業界會再與衛福部討論
食藥署規範,未來醬油依製法分四種,經傳統發酵熟成的醬油為「純釀造」醬油;若用酸、酵素水解取代前期釀造,再經發酵熟成,可標示為「速成醬油」。若將酸、酵母水解製成醬油混合傳統發酵醬油,需標為「調和醬油」;至於單純酸水解、酵母水解,未經發酵的醬油,只能標「胺基酸液」
食藥署也規範,以醬油為基底,另外添加風味的醬油,將統統改為「醬汁」,如柴魚精醬油,未來將改為柴魚醬汁。食藥署同時訂出食用醋規範,未加冰醋酸等酸劑,未來可標示為「醋」,否則為「調味醋」

小編評:超愛上下游的整理。
連結:有關人造奶油(Margarine)、奶油(Butter)等相關產品品名標示
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規定,自訂食品品名者,其名稱應與食品本質相符,避免混淆。另,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名稱;未規定者,得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所定之名稱或自定其名稱。
二、人造奶油(Margarine)、奶油(Butter)等相關產品品名標示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奶油相關產品:
1、奶油產品品名標示:依據CNS第2877號「Butter」標準,奶油係指僅由乳品衍生之油脂製品,經殺菌、攪動、提煉製程,供食用之奶油,且乳脂肪含量達80%以上。爰品名以「奶油」命名者應符合前述定義。
2、未達奶油脂乳脂肪含量產品:即指乳脂肪含量達10%以上,未達80%之產品,依據CNS第2878號「Cream」標準,即生乳或乳酪及其製品為原料,經加熱、殺菌或滅菌製程之半固狀乳油。以「乳脂」、「食用乳油」或「鮮奶油」為品名之產品應符合前述定義。
(二)人造奶油相關產品:
1、人造奶油磣品品名標示:
(1)依據CNS第761號「Margarines」標準,人造奶油係指食用油脂於適當添加水及合法添加物後,經乳化、急冷、捏和等處理,或不經急冷、捏和等處理,製出具可塑性或流動狀之油脂產品,且油脂含量達35%以上。爰食品倘符合前述定義,品名應標示為「人造奶油」。
(2)人造奶油產品倘未以「人造奶油」為品名,應於品名之後明顯加註「人造奶油」字樣,且其字體大小應於品名大小一致,且最小應至少0.5公分以上。
2、未達人造奶油之油脂含量產品:即油脂含量達10%以上未達35%之相關產品,得標示脂肪抹醬或自訂品名,惟須與本質相符。
3、前述產品均不得使用「OO奶油」、「OO(植物)奶油」作為品名或外包裝之標示。
(三)市售產品倘未依本規定標示,自105年7月1日(以產製日其為準)起,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所稱不得意生誤解處辦。
小編評:補個隱藏板的公文吧。
來源: 米粉醬油正名 義美批不智
衛福部研擬將加工醬油正名為「胺基酸液」,讓愛針砭食安政策的義美總經理高志明跳出來批評,他前天在義美官方臉書貼文指政府強勢改名,是和民間古早傳統認知對抗,實屬不智;消費者不甩,更造成生產廠商損失,廠商責任是標示清楚,政府不宜強迫更名。衛福部回應,是否改名,仍在蒐集意見
高志明又舉例,太陽餅無太陽、蠔油只含少量、素蠔油無蠔油、鎮江醋非鎮江製造等,皆是「民間古早傳統用語」,強迫改名,可能難如登天
此文引發網友熱議,網友Xin You Lin說:「衛福部做得很對啊,省得總是有黑心商人拿綠豆仁當薏仁賣給消費者?」網友Wu Momser說:「米粉正名後真的讓他辨認出要買什麼米粉」。民眾邱太太說:「現在買醬油時都會看標示,但標示的還是不清不楚,正名後反而方便選取。」
台大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認為,近幾年消費者的食安意識抬頭,政府推動食品正名立意良善,但也不能一昧朝消費者立場靠攏,應多聽聽業界廠商意見,因正名後的名稱可能會和業界的習慣認知有落差,他舉例,化學醬油並非一定得正名為胺基酸液,可沿用俗名醬油,但應標示清楚製程是百分之百水解或天然釀造,供消費者選購參考,讓業界也能接受
小編OS: 義美還是著重在成本增加(嘆), 正名除了改名稱, 最重要的是讓生產的人了解成分差異和標示清楚的重要性, 而購買的人可以受惠於生產者將資訊標示清楚後, 有選擇純與不純產品的能力, 而不是因為標示不清想買好產品都會被呼弄!
來源: 食安新制/吃驚!你給家人吃的是醬油 還是胺基酸液?!
食安風暴過後,衛福部食藥署的「正名」動作頻傳,最新消息是,未來只有經過純天然釀造發酵才能叫「純釀醬油」,其他以化學方式製成的將改叫「胺基酸液」,雖然嚇壞掌廚的婆婆媽媽,但大家也表示可以更清楚知道吃進什麼,同時也更了解怎麼選擇堅持優質品牌醬油
未來醬油擬依製法分為四種:經傳統發酵熟成的為「純釀造醬油」;如果以酸或酵素水解,未經發酵的只能標「胺基酸液」;至於胺基酸液再經發酵熟成的為「速成醬油」;胺基酸液混合傳統發酵醬油,則為「調和醬油」
化學醬油,主要是透過鹽酸讓豆類中的蛋白質快速分解成胺基酸,再進行鹼中和、過濾後調製而成,製程只需要7~10天,但過程中可能產生單氯丙二醇,雖然政府有限量標準0.4ppm的規定,長久攝取累積仍可能對健康造成影響
提醒民眾,為了全家人食的安全與健康,挑選醬油基本原則就是添加物愈少愈好,認明純釀造標示,才不會花錢卻沒買到好產品,同時避免化學物質長期戕害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