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米粉非米製 後年將開罰
香噴噴的炒米粉為台灣的特色小吃,但吃下肚的「米」粉卻並非百分百由「米」製成。消基會今年初檢驗市售米粉發現,高達9成米粉含米量未達5成,部分是由玉米澱粉所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最新草案,未來若要標示為「純米粉(絲)」或「米粉(絲)」,原料就需100%用米製成。
食藥署公布《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若未來包裝米粉產品標示為「純米粉(絲)」或「米粉(絲)」,需100%以米為原料製成;若「調合米粉(絲)」,須以米為原料,米的含量須達50%以上。
此草案將給予食品業者2年的緩衝期,民國104年7月1日後製造的米粉產品就須符合最新規定。未來上路後,若標示不實,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到20萬元;若未標示米含量的百分比,也將面臨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偽米粉事件整理:
9成米粉充斥廉價玉米澱粉
連結:米粉標示含米量 董氏批兩年緩衝太長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草案預告,未來米粉擬強制標示含米量,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說,支持業者應強制標示米粉的含米量,且應擴及到所有產品都須強制標示其主成分,但兩年的緩衝期過長。
官方連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