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台全熱狗火腿行」涉違法添加非食用亞硝酸鈉及硝酸鈉,用來製作熱狗、火腿及培根,並販售給5家業者,已要求業者回收、下架產品,並移送檢方偵辦。
查獲「台全熱狗火腿行」涉嫌使用太沅工業有限公司販售的非食品用亞硝酸鈉及硝酸鈉,並用來製作熱狗、火腿及培根等食品,再販售給5家食品業者,士林地檢署今天告知偵辦情形,受影響產品為今年2月28日前產製的火腿及培根產品(已逾有效日期6個月)、今年9月21日前產製的熱狗產品(有效日期6個月)。
據衛福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亞硝酸鈉及硝酸鈉屬第5類保色劑,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製品,用量以二氧化氮(NO2)殘留量計為每公斤0.07 公克以下及鮭魚卵製品及鱈魚卵製品,用量為每公斤0.005公克以下,而本次查獲業者為使用「非食品用亞硝酸鈉及硝酸鈉」,根本不得使用於食品。
連結:黑心熱狗 摻工業用亞硝酸鈉賣大台北早餐店
檢調昨天搜索、約談後,負責人黃金諒、員工黃武雄請回,黃金諒女兒會計黃靜芬十萬元交保。台北市衛生局已立即要求業者回收、下架相關產品,包括新北市中和區的東方美公司、橙果早餐店,台北市和平東路的YAMI早餐屋、士林區雙子星餐廳及內湖區的家品商店等業者,都曾向台全熱狗火腿行進貨,主要集中在大台北地區,恐怕已有大批消費者吃下肚。
士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和衛生局前往搜索,當場查獲五十九包總重約五十九公斤的非食用級亞硝酸鈉,包裝有以英文標示「非食物原料」,還有「骷髏頭」圖示,警告食用有致命危險。根據帳冊記載,業者疑已進貨約五年。
士林地檢署昨天也約談供應亞硝酸鈉的兩名上游廠商,兩人都證稱黃確有向他們進貨,但不清楚用途;黃金諒等人則辯稱,他們確實有加入亞硝酸鈉,只是想讓肉品保持色澤,但不知對人體有害。
創立已35年的知名雙子星西餐廳,老闆娘張太太今下午看到新聞報導,才知道自家用的火腿中鏢,已趕緊下架,因丈夫認識台全老闆,餐廳已向台全買火腿買了30年,每個月約買4、5條,加在什錦炒飯內提味,加火腿的話味道比較好。不料台全竟在火腿內添加違法添加物,張太太痛批「我們30幾年老店,商譽經營不容易,要來罵罵他們(台全)。」
生產非食品級亞硝酸鈉的巴斯夫公司晚間發出聲明,巴斯夫並未與台全公司有業務往來,將會配合政府單位調查,且巴斯夫製造的亞硝酸鈉,外袋上均明顯標示「食用級」和「非食用級」,相關業者須遵守中華民國法令,正確使用。
同樣是亞硝酸鈉,食用級與非食品等級的差異在哪裡?
市售化學品通常依用途分為試藥級、食品級、工業級,通常試藥級化學品純度較高,因此價錢也較高,以俗稱鹽的氯化鈉為例,試藥級純度極高,但卻不會拿來煮菜調味,因為試藥級氯化鈉一小罐0.5公斤就要500元,但是臺鹽0.5公斤包裝的食用鹽只要15元,而工業用鹽一大包25公斤市價約250元,由此可見不同等級的化學品價差甚大。
另外,化學藥品純度高不代表所殘留的雜質就符合食品用標準,食品級最主要訴求為安全性,必須符合《食品化學法典》(FCC)的國際認證標準,其中對於化學品能否用作為食品用途,須從原料來源、成分、規格、詳細加工製程、 使用目的或用途、食用安全性等相關資料來認定。
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特聘榮譽教授周志輝指出,食品用和工業用的亞硝酸鹽,成分大同小異,但差別在於純度不同,因此產生的效能強度也會不同。基於安全性考量,化學品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是會受到嚴格用量管制,且多數微量使用即可達到效果,基於食用衛生安全考量,多半是密封罐裝或是較精緻包裝,台北市衛生局查驗到業者使用麻布袋裝的非食品等級亞硝酸鹽,應屬於等級低的工業用途,很可能混雜其他成分,像是礦物質、金屬等雜質,如果用來添加在食品中,對於人體危害的風險肯定較高。
價格差異顯然是不肖業者明知故犯的最大動機, 業者為了降低製作成本,甘願冒著不會被查到的僥倖心態,鋌而走險。但是殊不知,這種「你只想到你自己」的私心,恐怕會讓能夠「抑菌、保色、防腐」三重功能的亞硝酸鹽再度冠上「毒物」之名,而才剛受到WHO致癌報告空襲的加工肉品業者,又要為生意發愁了。
小編評:認識食品添加物和非食品添加物的差異,長知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