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4日國中會考首日,位在彰化鹿港高中的考場,發生多名師生及家長用餐後腹瀉、嘔吐,最後清查共有85人食物中毒,經調查,該批餐盒染有金黃色葡萄球菌及仙人掌菌的肉排等食物,便當店張姓負責人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送辦,今彰化地院依違反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判處張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條件是必須支付公庫8萬5千元。
福興國中表示,事後未接獲學生或家長反映、投訴對便當事件的不滿,目前學生都已順利升學。至於不適的幾位學生當晚也就醫,繼續隔天考試,幸好對成績沒有重大影響,並順利考上理想學校。由於目前還未沒有收到正式的判決通知,校方表示無法對判決結果做出回應。
小編評:回顧一下 iQC 舊聞「國中會考,彰化多名考生食物中毒,5人腹痛棄試掛急診」,竟然沒有人申訴,小編有點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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