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抽驗魚肉煉製品,3件丸子不合格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派員到超市賣場、雜貨商店、工廠食品行等處,抽驗豆腐製品12件檢驗「防腐劑」,檢驗結果全數合格;抽驗魚肉煉製品等丸類24件,檢驗「過氧化氫(殺菌劑)、二氧化硫(漂白劑)、硼砂(非准用添加物)」,結果3件丸子檢出過氧化氫。

本次抽驗不合格丸子係在龍井區金喜美股份有限公司龍井營業所抽驗的「大花枝丸」、大雅區木蘭食品有限公司抽驗的「鱈魚丸」「花枝丸」,均為過氧化氫陽性不合格。其中,金喜美股份有限公司龍井營業所的「大花枝丸」來源製造商為雲林縣食品廠,衛生局已移由雲林縣衛生局後續處辦;而木蘭食品有限公司的「鱈魚丸」「花枝丸」係該公司自製產品,衛生局已依行政程序約談業者調查中,倘違反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抓到啦,丸子「過氧化氫:陽性(標準:不得殘留檢出)」!

連結:台中抽驗魚肉煉製品,3件不合格

連結:衛生局抽驗丸類及豆腐 3件丸子殺菌劑殘留違規已下架不得販售(台中市衛生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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