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新增不含反式脂肪規定

連結:冒稱零反式脂肪 明年起最高罰4百萬元(2015/03/03)

加工食品多含反式脂肪,長期攝取將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公告「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首度將反式脂肪在食品標示宣稱納管,明年元旦起,標示宣稱為「無」、「不含」或「零」反式脂肪的食品,每100克(c.c.)的反式脂肪含量不得逾0.3克,業者若標示不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4萬~400萬元罰鍰。

小朋友愛吃的餅乾、蛋糕等加工食品,部分使用氫化植物油製作而產生反式脂肪,長期攝食會危害心血管健康,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說,明年元旦起食品包裝若宣稱「無」、「不含」或「零」反式脂肪,其反式脂肪含量首度訂出上限值,供民眾選購參考。

民眾飲食注重健康,市售低鈉鹽、低鈉食品熱賣,她說,明年起宣稱「低鈉」食品,其每100克(c.c.)的鈉含量不得逾120毫克,且響應世界衛生組織推廣低鈉高鉀飲食,低鈉食品另須於營養標示中標示鉀含量。


連結:公告訂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2015/03/03)

主旨:訂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訂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如附件。

小編評:這個法規發佈時,順道公告廢止了「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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