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抽驗饅頭麵條,檢出防腐劑丙酸違規

連結:中市饅頭驗出防腐劑丙酸,下架裁罰

連結:衛生局抽驗饅頭麵條產品,2件不合格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六月派員到小吃店、餐飲店及製麵廠抽驗麵條24件檢驗「硼酸及其鹽類(標準:不得檢出)、過氧化氫(標準:不得殘留)」,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另抽驗早餐店「饅頭」20件,檢驗「4項甜味劑、丙酸(標準:不得檢出)」檢驗結果2件與規定不符,違規產品為:大雅區驢磨坊永和豆漿店抽驗的「饅頭」及「芋頭饅頭」分別均檢出「丙酸1.0 g/kg(標準: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豆漿店店長表示,違規產品是由北屯區某饅頭製造商供應。

衛生局指出,「丙酸」是我國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依食藥署規定,麵包及糕餅可使用丙酸鈣,用量具一定容許量;但包子、饅頭及叉燒包等目前未認屬為糕餅類,依規定不得添加防腐劑。若民眾長期食用含有不得添加使用丙酸的食品,仍可能會造成嘔吐腹痛等身體不適現象。

連結:衛生局抽驗饅頭麵條產品,麵條全數合格,饅頭2件不合格已依規處辦

  • 抽檢單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抽檢地點:小吃店、餐飲店及製麵廠、早餐店
  • 抽檢商品:麵條24件、「饅頭」20件
  • 檢驗項目:麵條,硼酸及其鹽類(標準:不得檢出)、過氧化氫(標準:不得殘留);饅頭,4項甜味劑、丙酸(標準:不得檢出)
  • 結  果: 麵條全數合格; 饅頭2件與規定不符
  • 本次在大雅區驢磨坊永和豆漿店抽驗的「饅頭」及「芋頭饅頭」分別均檢出「丙酸1.0g/kg(標準: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據豆漿店店長表示兩件檢出違規產品係由北屯區某饅頭製造商供應,衛生局再約談製造商,其陳姓業者至局說明,平日製做饅頭均不會添加丙酸之類的防腐劑,這次被衛生局抽驗到檢出2件違規品項自己也很訝異,推測可能是製作過程不慎交叉汙染;另業者表示這批違規產品共約製作100-140粒,全數銷售予該豆漿店,大約2-3天製作一次,爾後將會再更嚴謹把關製作細節。
  • 附  件:20160718 台中抽驗麵條饅頭結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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