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稽查宅配業者15台車發現,有6台車根本是用常溫車配送冷凍或是冷藏食品
當中違規情最嚴重的就是台灣宅配通,他們出面說明,表示溫度測量可能有問題,坦承運送SOP流程恐怕有疏失
一台3.5噸的低溫車要價130到140萬,常溫車只要100萬出頭,耗油量也多出常溫的一倍,台灣宅配通的駕駛也透露,公司的低溫車根本不夠,被點名的台灣宅配通,下午出面澄清
台灣宅配通協理劉世昌:「(貨物)必須要放在保冷箱,那個所謂的蓄冷板,可能在個別的因素上,沒有做到這樣FOLLOW UP的動作。」
但怎麼改善,哪裡有問題,業者沒有正面回應,合作超商也要求業者提出解決方案,物流業者每年市場高達200到300億,競爭激烈,業者作業環節沒留意,恐怕賠掉自己商譽
來源: 常溫送魚「臭酸」 台灣宅配通違規最多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冷藏、冷凍車廂溫度分別應在7度及-18度以下,若溫度不夠,最高可處5千萬元罰鍰
冷藏、冷凍運送費用較常溫運送高,消費者若收到貨物疑似因物流運送壞損,可立即拍照存證,通知寄貨人,要求物流業者退款並賠償損失,或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若為網購商品,直接向商家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