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食品 把關核准52件玉米12件黃豆食品

回應消基會對國內基因改造食品標示及管理提出相關建議,食管署表示,我國目前僅開放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2品項,且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告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如以基因改造黃豆或玉米為原料,且該等原料佔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之食品,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

食管署表示,目前查驗登記品系核准計有52件玉米及12件黃豆基因改造食品,皆已公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且每年監測250件以上黃豆及玉米相關產品,凡含有基因改造原料者,皆使用經該署查驗登記許可之品系。另自91年起每年亦監測約300件以上樣品,其標示不合格率約為2~10%,均責成所轄衛生局督導業者改正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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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評: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基因改造食品規範介紹,大家有興趣可以研讀看看。(小編有興趣卻沒時間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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