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社會》醬料添加非食用色素,消保處查核20件標示不合格
非食用色素蘇丹色素、玫瑰紅B及鹼性橙等若添加於食品之中,長期食用可能造成癌症病變。行政院消保處與食安辦合作抽檢市售246件調味醬料產品,全數符合規定,未檢出使用;但有17件外包裝沒有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完整,3件標示不實,可分別裁處3萬元至300萬元,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括呂家香豆本舖出品的「鳳梨豆腐乳」、好醬園食品行出品的「(蒜味)辣椒醬」等在內之17件產品,外包裝沒有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完整,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可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榮釀造出品的「辣椒醬」等3件產品,則是標示成分與內容物不符、標示製造商、加工廠不符或錯別字等標示不實情況,違反食安法第28條,可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陳瑾儀表示,消保處已請衛福部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法查處。
連結:公布「107年度市售食品中非食用化學色素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行政院消保處新聞稿)
本次品質檢測係參考衛福部建議之檢驗方法,檢測項目包括蘇丹色素1-4號、蘇丹紅G、蘇丹橙G、蘇丹墨B、蘇丹紅7B、鹼性橙及玫瑰紅B共計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前開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已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標示查核部分則由各直轄市、縣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2條、第25條及第28條進行查核。查核結果:
一、品質檢測部分:246件均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
(一)包裝食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17件。例如外包裝未有中文標示或標示未完整。
(二)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