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修正, 魚油、燒烤皆納管

連結:重金屬致癌物規範擬擴大 魚油烤魷魚都將納管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民眾常吃的魚油等水產動物油脂,增訂重金屬「無機砷」限量為0.1 mg/kg;另將有致癌疑慮的苯駢芘(BaP),從煙燻水產製品擴大納入燒烤類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受訪時表示,重金屬規範方面,主要是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委員會議決議,認為魚油應訂定無機砷限量,所以增訂魚類、貝類、甲殼類、其他水生軟體動物等水產動物(魚)的油脂無機砷限量0.1 mg/kg,與國際接軌。

至於苯駢芘,現行法規僅針對煙燻水產製品進行規範,不過燒烤是台灣水產製品的主要烹調方式之一,同樣有苯駢芘污染風險,因此將燒烤類水產品苯駢芘含量一併納管。納管燒烤類水產品包括烤鯡魚、雙殼貝類、魚肉、蝦蟹、魷魚等,視類別苯駢芘限量為2.0至6.0μg/kg,未來新規定上路後,不只包裝食品、開架熟食都須符合規範

相關規定即起進行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未來將持續參考國內外相關科學研究資訊及管理規範,滾動修正相關管理規定。

連結:夜市烤魷魚致癌物納管?衛福部澄清:只管量產包裝

衛福部長陳時中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多名立委針對衛福部擬調整致癌物「苯駢芘」限制含量適用品項,原本僅規範煙燻水產製品,擬擴大納入燒烤類製品,若夜市烤魷魚納管,該如何稽查、要如何做源頭管理?反而會引起恐慌。

對此陳時中表示,僅工廠量產的燒烤類才納管,夜市烤魷魚不在此限。食品經高溫加工,可能產生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致癌物的「苯駢芘」,因此《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苯駢芘訂限量,目前正預告納管燒烤水產製品,以納管工廠、量產與包裝為主,夜市攤商部分為採宣導方式。


連結: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TFDA公告)

連結: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第三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TFDA公告)

食品藥物管理署本次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水產動物(魚類、貝類、甲殼類及其他水生軟體動物)油脂,參照Codex規定,增訂其無機砷限量為0.1 mg/kg,並就現行3項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BaP)規定,納入「燒烤」類,擴大其管理範圍。

小編評:只管理工廠量產食品,路邊攤商和餐飲業沒有要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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