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季商品未用「草莓」成分,應標示草莓風味,標示誇大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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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超商中就有統一和全家主打草莓季,不過統一超商推出「超過四十種草莓商品」中,沒有任何一項商品有真的草莓;全家超商推出約四十款商品,也僅有一款果乾和一款冰品有真正的草莓;全聯超市的十八種草莓季商品,則有約半數可看到新鮮草莓。

檢視商品成分,除砂糖、植物油、奶油、蛋等一般原料外,多是香料、色素、黏稠劑、甜味劑等食品添加物,跟草莓有關的最多只是草莓粉、果醬或糖漿,都是人工化合物。以「北日本愛戀草莓巧克力威化餅乾棒」為例,卅五個成分中,僅一項「草莓粉」跟草莓有關係。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說,目前食品標示規定,只要完整標示所有內容物組成即可,業者若主動標示如草莓風味字樣最好。

全聯表示,十八種的草莓季商品全部都使用新鮮草莓,考量各商品製程、保存方式不同,採果泥、果乾、果肉方式呈現,以草莓波蘿泡芙為例,考慮草莓容易出水,而以新鮮草莓打成果泥呈現,草莓季商品都很實在。

統一表示,目前販售草莓風味商品,包裝上均有註明及標示,商品均符合食品相關法規規範。全家則指出,每年年初國內進入草莓季的生活氛圍,應景推出各種類型草莓口味商品,消費者可依需求自由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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