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說,花蓮縣府為了減輕有機農民的成本負擔,以及鼓勵慣行農法的農民轉作有機耕種,從二○一五年起針對農委會農糧署有機農業生產及驗證輔導計畫,在中央補助的金額外,應由農民自行負擔的「有機驗證費用、檢驗費用及有機農產品標章費用」的部分,由花蓮縣政府協助農民支付,意即有機農民在生產時所需的部分成本,都由政府全額負擔。 全台各縣市中,唯一只有花蓮縣能全額補助有機農業的檢驗費。
有機農戶有機地的水質、土壤檢驗費,一件是四千四百元,每三年檢驗一次,另,有機農產品驗證費、檢驗費(因不同產品及不同項目收費)中央補助三分之二而已,其餘三分之一本來由農友自己負擔,他過去在農委會服務,轉任花蓮縣政府服務後,把中央的資源帶進花蓮縣政府給花蓮縣的農友,把農友負擔部分由花蓮縣政府全額補助。循年約三百萬元預算,要把花蓮縣的有機農產品打響全球知名度。
小編評:附上107年度花東有機農業發展計畫,有興趣的人可以打電話去鄉公所問看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