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家寵物用品店,販售錯誤劑量的藥物給飼主,導致小狗抽搐、口吐白沫,獸醫師看了藥品後表示,這是給大型狗用的,小型狗吃了會中毒。飼主懷疑業者非法販賣動物用藥品提出檢舉。新北市動保處調查,業者擁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卻沒有依規定懸掛在店家牆上,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開罰9萬元。
動保處表示,寵物用品店需申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才可於營業處所販賣具防治驅除跳蚤、心絲蟲等常見寵物用藥品,且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後,必須將許可證懸掛張貼於店內牆上,並聘用專任藥品管理人員供顧客諮詢,違反規定者,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規定,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