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稽查誤指「八麵玲瓏麵食館」賣回收菜葉,判台北市衛生局國賠五萬

連結:食安稽查誤指麵館賣「垃圾菜」 北市衛生局判國賠5萬

台北市府衛生局去年據報,前往第一果菜批發市場,稽查業者有無使用「垃圾菜」製成料理販售,結果把問題商家「喜悅來食坊」的招牌「八麵」、誤寫成「八麵玲瓏麵食館」,還發布新聞稿指稱餐廳食品衛生不潔。八麵玲瓏不滿名譽受損,導致結束營業,向衛生局提國賠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衛生局須賠償5萬元。本案可上訴。

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每日蔬果交易量高達1700公噸,去年被踢爆有餐飲業者撿拾攤販丟棄的「垃圾菜」,重新烹調成料理端給客人享用。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去年4月派員前往稽查3家食品業者,卻發生誤植餐廳名稱等疏失,還對外發布新聞稿,公告稽查情形。

受無妄之災的的「八麵玲瓏」邱姓業者提告主張,她獨資在莊敬路經營麵食館,但衛生局稽查沒有詳實查核,把位於市民大道地下街商家「喜悅來食坊」的招牌「八麵」,誤寫成「八麵玲瓏」,直指餐廳無法提供購買食材憑證,且食品衛生不潔、凌亂等語,最後將稽查結果發布新聞稿供社會大眾知悉。

衛生局辯稱,因「喜悅來食坊」的菜單上店名仍寫「八麵玲瓏」、才會誤植市招店名,而新聞稿內除店名外,仍附有商家地址為「中正區市民大道1段100號B1樓」,應不至於與位在信義區「八麵玲瓏」混淆。

北院審理認為,衛生局新聞稿曾寫「...『喜悅來食坊』(市招:八麵玲瓏,中正區市民大道1段100號B1樓)」、「八麵玲瓏現場無法提供具購買憑證...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查有食品衛生疏失:冷凍冰箱、爐台及地板不潔...未登錄食品業者平台」等語,都會導致外界誤會「八麵玲瓏」及是被稽查的「喜悅來食坊」、確實麵食館影響商譽。麵店會結束營業,是老闆就整體營業狀況考量後決定,無關誤載事件,判賠精神慰撫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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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王明理表示,這件案子是在去年發生,當時「八麵玲瓏麵食館」業者向台北市政府求償568萬國賠,但當時負責受理的「國賠委員會」經審查後認為北市衛生局無過失,也認定無須負賠償責任,因此當時是將此案駁回。

王明理表示,國賠遭駁回後,業者再針對此案提出民事求償,求償200萬,目前北市衛生局僅得知判賠5萬元,尚未收到判決書,待了解判決書上賠償原因再做回應。

小編評:這個真的尷尬了…相關舊案大家可以看下方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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