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新制,番瀉、食用醋、氫化油、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等七月上路

連結:食品新制7月上路!不完全氫化油、人造奶油全面禁用

7月1日起,食藥署將有食安新制上路,其中,會產生反式脂肪的不完全氫化油或人造奶油,將全面禁用。烘焙業者說,為了保持酥脆、蓬鬆口感,只能改用椰子油或天然奶油替代,但成本將增加一倍以上,擔心撐不住,將掀起一波漲價潮。

烤的焦黃的「英式司康」,表層酥脆,剝開來內餡蓬鬆,過去都靠添加能酥脆口感的「不完全氫化油」,但因會產生「反式脂肪」,食藥署預告7月起全面禁用。

透明清澈,外觀看起來就像豬油的椰子油,作出的麵包,味道與口感都其實都和人造奶油相似,但成本相對較高,每公斤售價達200元,若改用天然奶油,價格更是驚人,每公斤要價350-380元,相較被禁用的不完全氫化油,每公斤只要150元相比,成本整整多了一倍以上。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表示,「製程中經過加熱之後,會產生反式脂肪酸、增加冠狀動脈疾病的風險,從7月1日開始完全禁止使用。」

除了禁用不完全氫化油,「7月以後生產」的食用醋,非天然釀造,不得以「釀造醋」宣傳,要標註調理醋或合成醋。添加糖類、酸味劑等,也須清楚標示,違者最高開罰400萬元。


連結:食品管理新制7月上路囉!(TFDA公告)

衛生福利部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將於107年7月1日起實施5項食品管理新制,詳細內容:

  • 食品原料『番瀉』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除明定以番瀉為食品原料之使用規定外,並要求顯著標明相關警語。自1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製造日期為準)。
  • 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並自1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製造日期為準)。
  • 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要求以釀造食醋為原料,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之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1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產製日期為準)。
  • 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除持續要求國際觀光旅館內附設餐廳實施HACCP,並擴大要求經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評鑑為五星級旅館附設餐廳實施HACCP,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 食用油脂、罐頭食品蛋製品等三類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以提升產業建立衛生及安全管理系統之能力,並自107年7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

番瀉產品經查獲不符合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得依食安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調理食醋或合成食醋如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完整可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最重可處400萬罰鍰。未依規定設置專門職業人員之業者,將依食安法第47條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稽查不符合之食品業者,可依食安法第44條,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小編評:大家可以看看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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