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成果,「台灣綠蜂膠」違規次數最高

連結:廣告罰金當行銷成本?「台灣綠蜂膠」4個月違規9次

衛福部食藥署「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近日查獲58件疑涉內容誇大、不實、屬食品但宣稱療效等的廣告,其中又以「台灣綠蜂膠」、「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南極冰洋磷蝦油」違規次數最高,短短4個月分別違規9次、7次、7次。

上述專案在今年1到4月間,監控958件電視廣告,58件疑涉違規,其中食品廣告佔93.1%為最大宗,以「台灣綠蜂膠」、「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南極冰洋磷蝦油」、「枸杞鮮果汁」及「蜂王漿」等產品廣告違規頻次最高。

食藥署企科組科長江仟琦表示,目前案件皆交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實際裁罰金額尚未確認。為避免廠商將違規廣告罰金當行銷成本,食藥署本月7日公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未來針對違規廣告累犯將加重罰鍰,在法定罰鍰額度內,按次提高基本罰鍰額度,違規第1、2、3、4、5次,金額分別以4、8、20、40、100萬元起計算,針對故意違規者將再加權計算,每一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400萬元。

依上述公告內容,經裁罰後又再次違規,且廣告刊播期間的銷售金額還超過1000萬元,或者廣告內容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致使人體健康遭傷害,主管機關得處業者停業一定期間;若經裁罰後又再次違規,且廣告刊播期間的銷售金額超過3000萬元,或者廣告內容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致死,主管機關得處業者歇業、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江仟琦也提醒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與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的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務必「停看聽」:停下腳步思考是否有幫助、看清包裝標示與說明、聽取專業人員的建議。

連結:「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執行成果

食藥署於今(107)年1-4月執行「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加強監控常刊播節目性廣告之電視節目。本專案共監控電視廣告計958件,共查獲58件疑涉違規廣告,其中食品廣告佔93.1%為最大宗,且以「台灣綠蜂膠」、「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南極冰洋磷蝦油」、「枸杞鮮果汁」及「蜂王漿」等產品廣告違規頻次偏高,是類廣告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療效,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涉及違反衛生法令之案件皆交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此外,其中涉及違反廣電法相關規定,移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涉及醫療或醫事人員相關法規,移請醫事司辦理,透過跨部會合作,以有效遏止違規廣告,保障民眾健康及安全。

食藥署再次呼籲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停看聽」,停下腳步思考是否有幫助;看清包裝標示與說明;聽取專業人員之建議。另,民眾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查詢廣告相關資訊,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小編評:違規廣告查緝耶,好懷念以前在食藥署消保中心抓違規廣告的日子喔~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