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今年四月起,收集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共計32家便當訂購單的「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廚房硬體衛生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的專案稽查結果,發現有11家業者的實際名稱與網頁及傳單上所載的名稱、地址有不正確甚至不存在的情況;北市衛生局針對資訊不實業者,將轉交北市府消保官辦理,如限期未改善,可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處2萬元-10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員陳怡婷表示,為避免幽靈便當食安疑慮,北市衛生局自今年4月起啟動專案,收集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共計32家便當訂購單進行稽查,稽查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廚房硬體衛生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
進一步比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32家便當業者中,竟有11家便當業者,網頁及傳單資訊未完全揭露,「僅提供店名及電話」及「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當中有4家業者,包括「國祥自助餐」、「關池木盒便當」、「港式燒臘」(傳單網頁名稱「御珍鴨」)、「楊記小館」等已歇業或無營業事實。
28家仍有營業的便當業者中,共有14家有衛生缺失,地面髒汙或器具不潔佔40%、26%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16%未出示檢體證明、13%食材處理缺失,另有5%未戴工作帽,這些不合格業者經複查後都已符合規定。
針對網頁及傳單上所載的名稱與實際名稱不符的「幽靈便當」業者,北市衛生局表示,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得處2萬元-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現已交由北市府消保官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連結:臺北市衛生局公布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專案稽查結果 11家傳單資訊不實者 北市府消保官錄案辦理(台北市衛生局公告)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為確保食品安全,先於第一時間以廣告資訊與電信資料追查業者實際製作場所,此次「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稽查專案」共計查核32家便當業者,其中4家已歇業或無營業事實,現場食品衛生初查合格共14家業者,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共14家,分析前3大衛生缺失原因以地面髒污及器具不潔、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未出示體檢證明等,經臺北市衛生局限期改善,屆期複查結果均已改善完竣,複查結果全數合格。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衛生局已依業者「食品業者登錄」資料列冊管理,確實掌握食品來源,以維護市民食的安全。
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本次查核結果,業者網頁及傳單資訊未完全揭露情況包括「僅提供店名及電話」及「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與傳單所列內容不符情況,由臺北市衛生局與北市府消保官共同合作,針對11張資訊不正確的傳單刊登者,參照北市消保自治條例輔導業者限期更正。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故業者發放的傳單提供之店名、地址及電話等消費資訊,應正確詳實,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之規定,另製作場所食品衛生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並應定期檢查食材、調味料之有效日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勿訂購來源不明便當,本專案及餐飲業最新稽查結果公布於「iMAP食藥粧網路地圖」,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訊息,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