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蠻牛遭人下毒,造成民眾一死四傷,犯人遭判無期徒刑

連結:案情擴大!除了蠻牛 保力達也有毒(2005/05/18)

蠻牛飲料遭人下毒後,同一家廠商的另一品牌「保力達B」,晚間也傳出遭人下毒,案情有擴大跡象。警方清查台中市1963家超商,發現九瓶蠻牛,一瓶保力達B被下毒,已根據錄影帶畫面,追查嫌犯。

警方根據監視錄影器畫面,鎖定年約40歲的白衣男子或黑衣女子,他們戴著手套進到超商放了有毒飲料後匆匆離開。此外,廠商表示願意提供破案獎金,至於飲料被下毒的店家,範圍不斷擴大,一開始以台中火車站為中心,中正路、市府路、民族路、三民路和民權路都有,到了下午,從中區擴散到北屯區的興安路,北區的北平路,以及西區公益路。

不只範圍擴大,就連產品也不只一項,由於部分店家不配合下架,警方不排除還有有毒飲料在市面上販售。

小編評:太可怕了啦!台灣也發生下毒事件…

連結:因應保力達蠻牛遭千面人下毒事件彰化縣衛生局全面稽查下架情形(2005/05/19,彰化縣衛生局)

有關昨(18)日保力達蠻牛飲料遭受千面人下毒之犯罪事件,造成5位民眾飲用後中毒而緊急送醫,保力達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於當日宣佈對通路上的所有產品下架、銷毀,並暫時停止銷售。彰化縣衛生局於接到行政院衛生署緊急指示後,亦發動全縣衛生稽查員至超市、檳榔攤、雜貨店、冷飲攤店、大賣場等所有可能販售地點稽查蠻牛飲料產品下架情形,並輔導業者注意架上其他販售產品包裝之完整性,截至19日中午止,依據彙整統計稽查資料,本縣共輔導213家業者蠻牛飲料下架,同時對於通路上的所有產品進行外包裝審查。縣衛生局葉彥伯局長特別呼籲所有通路商,應以確保消費者安全為重,主動完成下架回收,避免該不幸事件繼續蔓延。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在整個事件未調查清楚前,請民眾暫時停止飲用該產品。另外平常所購買之市售包裝食品,若非原封包裝,或已改裝,或認為該食品有可疑之處時,切勿食用並立即向轄區警察局報案,或向衛生局反映以確保自身之安全。


小編評:以下附上過去日本兩起千面人事件供大家參考…

連結:氰化鈉可樂無差別殺人事件(1977,維基百科)

1977年1月,東京都港區某處電話亭,悄然出現一瓶未開封的可樂。一名路過的高中生將可樂帶回家,當晚剛喝了一口,便倒地不起,送醫後死亡;第二天,人們又在不遠處發現一名46歲藍領職員的屍體,旁邊則有一瓶他打開的可樂瓶。兩人的死因都是氰化鈉中毒。

此後,一名公司總經理還在東京站發現大量巧克力,送到警察局後,經檢查,果然也混入了氰化鈉。這次事件持續了1個半月,警方懷疑此事有可能是年輕人或容易拿到氰化鈉的塗料廠工人所為,但始終未能鎖定犯人。

連結:固力果·森永事件(1984,維基百科)

固力果・森永事件(日語:グリコ・森永事件),指1984年至1985年期間,以江崎固力果食品公司社長江崎勝久被綁架、索要贖金為開端,最終發展成向眾多日本食品企業發出投毒威脅索要贖金的犯罪案件。這一案件在當時的日本社會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響,日本警察廳動員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參與偵查這一案件,並將其列為警察廳廣域重要指定114號事件。最多時有130萬名調查人員在全國各地參與本案,警方詢問、調查了近12萬5千名涉案人員,獲得2萬8千條線索。至今未將罪犯捉拿歸案。2000年2月13日,愛知氰化氫巧克力事件的殺人未遂罪時效已過,本案全部相關事件的公訴時效成立,成為警察廳廣域重要指定事件中首起未解決事件,是知名的懸案。


連結:台灣逮捕千面人 “毒蠻牛”宣佈破案(2005/05/27)

台灣警方星期四逮捕王進展,並在他位於台北縣的租屋處查獲針筒、電腦、帽子、眼鏡等證物,警方還發現他信用卡和現金卡多達10多張。王進展被捕後起初否認涉案,但在警方仔細詢問及證據確鑿下坦誠,因為積欠100多萬現金借款卡債才犯案。

王進展向警方供稱,下毒用的氰化物來自大陸人章池,他在廣東與章池結識,兩人計劃在飲料下藥,向業者勒索巨款。他說章池提供氰化物,由他分裝膠囊內再置於藥罐中,經香港夾帶回台灣,氰化物一共約300克。但警方目前暫時不排除王進展捏造假共犯,刻意推卸刑責。

警方表示,王進展曾有前科紀錄,1993年他搶劫台灣中正機場台灣銀行外幣兌換柜台,當時他也捏造有一名香港人共犯,但事後並未查到證據。

警方在王進展的電腦資料查到”千面人教戰守則”,裡面詳細記載他搜集台灣和各國千面人恐嚇勒索的案例,毒蠻牛案爆發後的媒體報道。警方還查到王進展以筆記檢討如何防止留下犯案線索,如何境外匯款,如何到扮”千面人”勒索取財,顯示他事前經過深思熟慮。

小編評:終於破案了,太可怕了…


連結:漏網毒蠻牛 還有1瓶(2005/05/28)

千面人王進展落網後,民眾最關切是否還有毒蠻牛流落在市面上,王嫌供稱,放了十瓶毒蠻牛和兩瓶保力達B,目前僅查出十一瓶下落,還有一瓶毒蠻牛尚未回收,由於王進展表示對台中的路不熟,所以無法確切指出毒蠻牛放在哪裡,警方研判商家可能怕引起恐慌,私下下架,透過回收商回收銷毀了。

連結:毒蠻牛之千面人事件(2005/05/30,屏東地檢署)

近期社會最關注的焦點,無疑是蠻牛飲料遭到有心人士下毒事件,民眾因一時疏忽而喝下標示「我有毒」的蠻牛飲料,已造成一人死亡,數人分別受到輕、重傷的結果。警方緝獲嫌犯後,依據現行法律,則這種「千面人犯罪」可依刑法不確定殺人故意及俗稱「千面人條款」之規定追訴刑責,其相關條文內容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

對他人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已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混雜於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未遂犯也必須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過,千面人下毒之目的,係為藉此恐嚇廠商取得財物,惟其犯罪手法最嚴重之處,在於有可能造成誤食民眾死亡,因此早已構成不確定的殺人故意,也就是說,情節嚴重時甚至可以殺人罪處理。

解釋名詞:不確定殺人故意

嫌犯雖明知其將氰化物加入飲料中,不知情之人喝下飲料後會發生死亡結果,但為了能夠向廠商恐嚇取財,竟不顧致人於死之危險性,仍將摻有毒物之飲料放置在超商內,即使果真有民眾誤飲後死亡,亦在所不惜,嫌犯在此等主觀心態下故意放置有毒飲料於超商,即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小編評:這陣子還是不要喝蠻牛比較保險。附上相關法規給大家參考喔~


連結:毒蠻牛案 保力達不賠(2005/06/18)

毒蠻牛案受害人趙世芳及何漢森向保力達公司及富群超商求償,富群同意賠償,保力達公司卻表示在製造及運送過程中該公司沒有瑕疵,不用負任何賠償責任,受害者不滿,聲稱將聯手發起「抵制保力達公司產品」的行動。

保力達公司表示,「蠻牛」遭千面人下毒事件,保力達也是受害者,事件責任歸屬如何,將交由法律認定,只要法律認定保力達有任何過失,該公司絕不會逃避責任,現階段受害者不該以抵制產品的行動來模楜焦點。

小編評:為何麼要保力達負責?跟保力達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連結:千面人勒索事件之影響與因應 – 食品產業知識庫(2005/09/13,食工所)

小編評:這篇評析有列出歷年千面人事件,值得參考。


連結:毒蠻牛奪命 千面人改囚終身(2010/03/19)

男子王進展在二○○五年間以千面人手法,在保力達公司生產的蠻牛、保力達B等十一瓶飲料中下毒,造成無辜民眾一死四傷,歷次審理王五度被判死刑,但因他在獄中吃素並抄習佛經,又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最高法院認定他有悔悟之心,昨依殺人罪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

目前在押的王進展,因積欠一百萬元卡債,竟策劃以日本千面人手法勒索廠商,二○○五年五月十七日租車南下台中,一天內七次變裝,在十一家超商、藥局販售架上,分別放置已注入劇毒氰化鉀的九瓶蠻牛和兩瓶保力達B,造成無辜民眾一死四傷。

事件經媒體報導,王進展遠避香港,在手臂刺青後返台企圖躲避追查,被捕後還狡辯已在瓶身張貼毒性骷髏頭圖案和「我有毒POISON請勿喝」字條,並無意殺人,但因王的電腦中被發現大量氰化物毒性資料,並預寫準備寄給保力達競爭對手三洋公司的恐嚇信,內容包括「這一小瓶Cyanide(氫化物)不曉得能賣你多少錢?」「收屍記者會」等,法官認定王有殺人犯意,從一審到更三審都依殺人罪判他死刑,直到更四、更五審才改判無期徒刑。

小編評:支持重判,如果大家想回憶過去舊案,也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的資料-毒蠻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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