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Lin bay 好油》拼口號無法解決台灣芒果的外銷困境
以韓國為例,過去韓國農食產品農藥殘留的部分如果自己沒有訂定標準,就依照國際食品法典Codex的標準,而Codex如果沒有標準,則不列入檢驗項目。但隨著貿易自由化及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升,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KFDA)將農藥殘留制度改為正面表列系統(Positive List System,PLS)。其中,熱帶水果與堅果類食品在2016年12月31日起開始運行該PLS制度,去年剛上路,緩衝期為兩年,2019年起,所有農產品都必須使用PLS系統。依照PLS制度規定,除標準中所允許使用的農藥殘留之外,其他所有物質在農產品中的使用限量都為0.01mg/kg,也就是0.01 ppm。也因此,2017年台灣輸韓的芒果就因驗出「依普同」跟「克凡派」這兩支農藥殘留而遭到銷毀。依普同是治療芒果炭疽病的藥,台灣允許殘留值是2ppm;克凡派是針對薊馬類的用藥,台灣允許殘留值是0.5ppm,在台灣是合法藥殘的芒果到了韓國卻變成非法。
以泰國、菲律賓為例,都是由該國農業主管機關向相關農藥廠商索取資料並彙整,以官方名義主動向韓國藥品監督管理局(KFDA)提出增訂農藥殘留標準的延伸使用,並由該國農業主管機關向韓國支付相關費用。
小編評:這篇在探討農產品外銷困境跟解決問題的方法,值得一看。
連結:當中韓農藥殘留標準變嚴│台灣芒果外銷該如何面對?(上下游)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指出,針對輸中芒果第滅寧超標的問題,會向台灣的農藥業者協商。由於農藥技術有智慧財產權,不能直接由政府單位提出申請,還是要透過他們去向輸入國申請。
馮海東也表示,中國過去的邊境檢驗沒有這麼嚴格,後來才慢慢加強檢驗標準。而韓國今年才改變規定,所以很多農藥尚無殘留標準。目前農委會已盤點十幾種台灣有用藥需求、但韓國沒有訂定標準的農藥,會請農藥業者向韓國提出申請。
至於中國為何對「第滅寧」農藥加嚴管制?馮表示,他不清楚實際原因,但推估芒果並不是中國的優勢作物,農殘標準可定得比較嚴格,而我國因為防治需求,第滅寧殘留標準就顯得相對寬鬆。
馮海東指出,各國的農藥殘留標準都不同,中國大陸並不比我們來得嚴格,「不能單看一項作物,他也有他用藥比較高的地方。」應該要去注意的是農藥加總起來的總量,評估對國人造成的健康風險,「加總起來,每日容許攝取量在各國幾乎都是一樣的。」
另外,馮也認為台灣不需要為了貿易,跟進中國大陸的用藥殘留標準。防檢局有列出針對外銷產品的建議用藥,如果說某個藥有問題,農民應挑選其他符合該國規範的用藥來取代。
小編評:上下游去年有這篇說明芒果出口的新聞,可以一起看喔。